我喜歡一個人,不懂孤單這兩個字的意思。
今天早上,突然有點想約人吃午飯的衝動,看著身邊每一個面孔,每一個眼神,還是開不了口,是這麼困難麼?
是,就是不想再聽到那種聲音,不想再有那種感覺,陌生,冷漠,委屈,喧嘩,奉承,挑剔,謬論,虛假...
直至12:45,我放棄了,獨自離開寫字樓,很失落,或許那是孤單,是來了這公司才有的感覺,沈重地離開電梯大堂,突然想起了他,但我不是這樣的人,不可以在這時候才找他,即使他總是說沒問題,沒問題,但我不是這樣,我不是這樣。
緩慢的腳步帶我來到一間麵店,價錢關係,每次只經過門外,但是感覺來了,我毫不猶豫便坐下來,溫暖的氣氛帶我回到日本的日子。
後來,有人提議我應該找蝙蝠俠吃午飯,哈哈... 我連他的樣子也忘了,更何況蝙蝠俠不用我去找,從來只會在我徬徨無助時出現,沒有超能力,感性,有魅力。
晚上乘火車回家,我又迷失了,聽著歌,突然間,我不知自己在哪裡,看見車廂外掛著往烏溪沙的指示牌,糟糕了! 最後,只好在沙田下車,反正是最後一個星期五晚上,迷失份外有意義,買了一件衫,又是綠色,哈哈... 買了很多東西,吃了可怕的抹茶紅豆燒餅,微脆的外表,加上暖暖的溫柔,第一口已叫我幾乎哭了出來,是我吃過最美味的燒餅,oh my God。
以後的星期五晚上,我是怎樣,怎樣,我還是承受不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