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無意間找到了一個奇怪的blog...
小s托蔡康永寫了一連串叮嚀給她的女兒...
這一刻覺得小孩跟他還是很難扯上關係...
但看了...覺得還是很喜歡他的文字.....以下為小小的分享
若你也有興趣去看,,可到http://blog.yam.com/edphia/category/648687 逛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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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子》裡的狐狸與我
12月3日 床上
親愛的寶寶:
我已經很久不想擁有毛茸茸的填充玩具了,因為它們舊的好快,
快到我在小孩時就已經覺得很不堪了。
但我今天在一個填充玩具的前面站了幾分鐘。
那是一只忠實依照聖修伯利的輕淡筆觸做出來的、
有著一大蓬毛毛尾巴的、《小王子》裡的狐狸。
我有點意外,因為小王子本人的各種玩具、文具、卡片、手錶我常看到。
但一只依照故事裡的狐狸做出來的布偶,我這還是第一次看到。
後來買了沒有呢?
拿起來兩次都放回去了,沒有買。
因為想到後來髒掉的時候,要丟掉的是《小王子》裡的狐狸,覺得很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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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換
陌生和陌生人之間,最常產生關係的方法。
你幫我剪十次頭髮,可以換到一輛腳踏車。
我幫你除去花園裡的害蟲,可以換到去街角餐廳吃一星期的飯。
但是寶寶,交換很難是一直這麼心平氣和的。
因為你提供的東西,別人不一定缺,而你想交換的那人,
他想交換的對象可能是別人。
我們不能太高估我們剪頭髮或除害蟲的能力。
在不需要的人眼中,只是不相干的東西而已。
所以,我們不能太高估,我們的愛。
雖然我們常常覺得,那是我們僅有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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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找我去念一篇故事,給一群眼睛看不見的小孩聽。
我本來以為隨手就能找到一個故事,反正我讀過很多故事我都很喜歡。
可是,結果我翻了十幾本書,都還是找不到適合的故事,
因為我想找的故事,是整個故事裡都沒有用到?/SPAN>看見?/SPAN>這個詞、
都沒有描述雲的形狀、樹葉的顏色、沒有描述城堡的高度、寶石的閃亮、
沒有描述主角的美麗、沒的描述陌生人的眼神。
一直到出發前往會場前一刻,我才總算勉強選了一個古老神話裏,
天神為了人類背叛了祖父的故事。
這個故事本來很有力量的,但我講得很不精彩,
因為我刪去了所有要靠眼睛才能看到的東西,結果故事被我講得怪怪的,
而且,我還是免不了講了兩次?/SPAN>看到?/SPAN>,
一次是天神?/SPAN>看到?/SPAN>人類被洪水淹得有多悲慘、
一次是烏龜和老鼠一起?/SPAN>看到?/SPAN>天神不快樂的樣子。
另外一位受邀去講故事的作家,講得比我精彩多了,
他一點都沒有故意避開?/SPAN>看見?/SPAN>的東西,老太婆的臉色、
小瓶子放的地方、礦坑的黑暗,他把故事講得很生動,小孩都聽得很高興。
寶寶啊,當我們對別人講故事的時候,
我們到底應該描述一個對方終有一天能懂得的世界?
還是描述一個對方永遠也不會懂得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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