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係覺得呢個世界無話一面倒一定唔好既。對任何事情都唔好睇得太單向同太偏激。食煙係唔好既, 唔值得鼓勵。不過歧視同欺壓食煙既人,唔通又值得鼓勵? 食煙真係唔可以成為人既其中一重消遣既選擇? 就好似食薯片一樣.......
【明報專訊】(一)禁煙後接受更多二手煙
新的禁煙條例已經生效,很多公共地方都開始禁煙,不少戶外地方也不准吸煙。條例的各方面影響還未完全顯現出來,但在經過禁煙地方旁邊的不禁煙地方,我已經清楚接受到更多的二手煙。這不難理解,因為禁煙的地方愈來愈多,煙民只有在進入禁煙地方之前作「吸煙最後衝刺」。這樣一來,非煙民接受的二手煙是多了還是少了?這很難說。但可以肯定的是,煙民所接受的二手煙是多了,因為他們吸煙的地點更集中,那些地點的二手煙濃度更高,例如守法地在公園劃出的十分一地方吸煙的老人家,或更多躲在家裏吸煙的煙民及其家人。我甚至懷疑,煙民和非煙民(尤其是煙民)應否控告政府,新的禁煙條例令他們患肺癌的機會增加?
這並不是鑽牛角尖的問題。以前禁煙地方不多,煙民吸煙的地點分散,只要你不是跑到煙霧瀰漫的的地方(如禁煙前的卡拉 OK),你可以很容易便避開二手煙,或者即使有二手煙,濃度也未達到現在很多地方達到的水平。現在就不同,容許吸煙的地方少了,可以吸煙的地方相對集中了,因此便可能出現「禁煙令人接受更多二手煙」的「意外收穫」(unintended consequence)了。
(二)忽略吸煙對煙民的好處
對某些人來說(包括筆者),雙黃蓮蓉月、東坡肉是美食。雙黃蓮蓉月和東坡肉損害健康,大概是沒有異議的,但沒有人想過要禁止雙黃蓮蓉月、東坡肉。你當然說這些食物沒有「二手月」、「二手肉」,我吃只害我的健康,對你的健康沒有影響,因此和吸煙的情不一樣。但想想駕駛汽車吧。每年都有交通意外,2005年香港便有151人因交通意外死亡,2,688人嚴重受傷。這裏肯定有不少人只是乘客或行人,而不是駕駛者。這是清清楚楚的統計關係,駕駛便會導致交通意外,使其他道路使用者發生意外。駕駛帶來方便,交通意外是駕駛帶來的方便的成本,正如汽油也是駕駛的方便的成本一樣。因此沒有人想過要禁止駕駛汽車。
煙民為什麼吸煙?難道他們不知道吸煙危害健康、二手煙對人有害嗎?不就是因為吸煙為煙民帶來某些好處(主要是心理上的)?
在討論禁煙條例時,最大的盲點就是忽略了吸煙對煙民的好處。請不要誤會,我不是說吸煙對煙民沒有壞處。我只是說:對煙民來說,吸煙對他們一定有好處,否則他們不會吸煙。早前還在收音機聽到一個文化節目,說禁煙之後便不能理解沙特,我想可能連理解魯迅、毛澤東、鄧小平也有困難吧。
吸煙對煙民有利有弊,選擇吸煙與否,是人的自由和權利。只要承認了吸煙對人有好處也有壞處,而且煙民有吸煙的自由和權利,順理成章的是:處理吸煙問題只能是權衡,而不是像現在控煙辦式的主流說法:吸煙是個公共衛生問題,因而對待吸煙只能是控制、禁止,只是在控制、禁止的前提下,劃出小部分地方容許吸煙。
(三)混淆二手煙問題
禁煙條例其實混淆了兩個問題:吸煙對煙民的影響和二手煙的問題。二手煙問題是經濟學裏所謂界外效應(externalities)問題,典型的解決方法是對影響他人的活動課稅,而不是一刀切的禁止該活動。二手煙影響他人,煙民卻沒有感受到這個二手煙成本。因此,課稅便能令煙民「內化」(internalize)外在成本,因而減少吸煙。如果吸煙對某個煙民帶來的好處很大,在課以重稅之下,她仍會吸煙很多;相反,如果好處不大,她便會吸煙很少甚至戒煙。一刀切禁煙,忽略了吸煙對某些煙民帶來巨大好處的可能性,因此不是適當的處理二手煙的方法。
你可能會說:禁煙同時處理了吸煙對煙民有害和二手煙兩個問題,這不是更好嗎?不!吸煙對煙民有害無益,這只是你的想法,煙民就不這樣看,這是不證自明的道理。你憑什麼為煙民作出選擇?香港不是仍說自己是自由經濟?
健康生活模式值得推廣,例如每天要走一萬步(我自己估算過,走一步約需一秒,走一萬步約需三小時),但政府會強制要求市民每天要走一萬步,否則定額罰款五千元嗎?即使承認不吸煙是健康生活模式,為什麼要處罰吸煙的不健康模式?
你會說:禁煙條例沒有處罰吸煙本身,只是處罰在公共地方吸煙。可見,要處理的只是二手煙問題,而不可能是一石二鳥,同時處理吸煙作為生活模式和二手煙兩個問題。而前面解釋過,以禁煙來處理二手煙是不適當的。例如,為什麼不容許食肆設立有獨立通風系統的吸煙區?
要處理吸煙作為不健康生活模式的問題,當然是透過宣傳、教育,而不是禁煙。現在,吃雙黃蓮蓉月、東坡肉並不違法,連吸毒、嫖妓好像也不違法。
(四)免受二手煙的權利問題
吸煙和駕駛還有一個共通點,就是你可減少或避免吸煙和駕駛對你造成的損害。我們從小便唱「慢慢走,勿亂跑,馬路如虎口。交通規則要遵守,安全第一,命長久」,也就是說,面對交通意外的風險,我們要懂得保護自己。同樣,面對二手煙,我們也應該盡量避免,而不是說我們有權享受清新空氣,因此旁邊的人不可以吸煙。
人們應否有免受二手煙的權利?這沒有絕對答案,而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在幾個人的辦公室,為什麼要禁煙?同事們自己不可以透過協商解決吸煙不吸煙的問題?當幾位同事都是煙民而又不介意吸二手煙時,現在也不能在辦公室吸煙;當一個煙民加班至凌晨,辦公室裏只留下這位煙民,但她也不能吸煙。禁煙前也有不少食肆禁煙,介意二手煙的人為什麼偏要跑到不禁煙的茶餐廳,然後要求免受二手煙的權利?
請不要誤會,這裏並不是說任何情下都不應該禁煙,而是不應該任何公共地方都禁煙。在電影院、商場、有很多員工的辦公室,當然應該禁煙,因為在這些地方,人們很難透過協商解決問題。可是在更多情下,人們其實可以協商解決,或是由市場解決問題,結果可能是煙民不再吸煙,也可能是非煙民離開吸煙地方。
沒有理由認為,非吸煙者在任何情下都應該擁有免受二手煙的權利。
(五)忘記空氣污染(相關新聞 - 網站)問題
當你在銅鑼灣崇光附近或旺角彌敦道走走逛逛,路上充滿廢氣;空氣污染指數長年處於高位;如此等等。這些避無可避的問題,對我們呼吸系統健康的損害,比起可以趨避的二手煙造成的損害,是否更嚴重?當「全面禁煙」加在政府解決空氣染問題的成績表時,會否分散了市民對要求解決更嚴重的空氣染問題的注意力?
(六)我的回應是……
或曰:全世界都朝禁煙的方向走。
我的回應是:難道不可以全世界都是錯的嗎?
文﹕陶飛
後記:
係網上搵到唔反對吸煙既文章並唔多,就算有人話吸煙好, 都係想同反話諷刺吸煙呢個行為。吸煙既煙民大多不作出任何反駁,因為大家都知吸煙一定係唔好。不過好多煙民都照吸煙,原因係吸煙對他們來說有說不出的好。
既然佢地願意同部份既生命或健康去換呢一點點說不出既好,又何必要迫佢地呢?
睇黎, 反吸煙會成為主流,煙民既聲音越黎越弱,遲d可能連吸煙區都係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