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酣 酖 於 無 法 醒 來 的 睡 夢

無能為力,只得任由蝕骨的迷夢逐漸吞噬人生。

.

.

.

 

 

 

 

About this Entry
Posted by: connieso

Visit connieso's Xanga Site

Original: 5/2/2008 2:24 PM
Comments: 0
eProps: 0

Read Comments
Post a Comment
Back to Your Xanga Site


Friday, May 02, 2008
 

 

這次鮮鮮文學出版社的情況有點不同。
終於有審稿的編輯是站在我這邊,
說他自己看得很歡樂,故事相當有趣和有創意,
功力及說書方面,已有一定水準了,無庸置疑。

不過
編輯他一個人說YES是沒用的
因為始終公司有公司的考量,
鮮網認為主角是隻警犬這點,
對一般讀者接受度仍是比較低一些。
也就是說,我只輸在一點:「太有創意」。

 

==========


啊啊啊,這樣好痛苦啊!
已經是第二間出版社這樣說了。

目前我死不放棄,拿出網上受歡迎的證據,

企圖據理力爭,只盼對方回心轉意。

好悲哀,明明讀者都很接受說,網上勁HIT,
新作排行榜、人氣榜、推薦榜、最佳評分榜,

每一個榜都有這本書的存在,那有不接受啊?

岐視一隻狗,岐視我的創意。

 

日本有導盲犬可魯,外國有神犬拉西,

怎麼我們中文小說就一隻狗都沒有……

 

==========

 

神龍見首不見尾的作家瑪門也跑來進言,

說我不願修改的話,落到這種地步是自己的問題。

誰說我不願意修改?殺人魔都改到我半死了!

 

不過故事改還改,畢竟要有一個範圍嘛。

我承認我不專業就是了,還像古人似的計較原則。

 

寫殺人魔不夠恐怖,字數不夠,廢話太多,

好,沒問題,我連想都沒想的答應去修文。

 

但要是對方叫我的修改是會毀掉整個故事……

就像是神鵰俠侶中的楊過,

在現在流行一男多女的後宮小說氣氛下,

要把楊過變成這種花心大羅白角色,

整個故事就是完全浪費&破壞淨盡啊!

 

==========

 

就像一個妖豔的女人可以說:

「我的美麗是一種罪過。」
現在我可以抱著沒人領養的小洛奇,
一邊罵人一邊抽泣說:

「太有創意,也是一種罪過。」

 

SHARON:「哼,自資出版還以它們顏色!」

我:「自資一本三萬元,這是一套大長篇,

   那麼我至少要花三十萬港元啊! 」

 Posted 5/2/2008 2:24 PM - 0 comments

Give eProps or Post a Comment

Choose Identity
(?)
 
Give eProps (?)
Post a Comment
Add Link | Preview HTML comment help 
  • Say it with Minis! (?)

Profile Pic:
Default  |  Choose »  (?)



Back to connieso's Xanga Site!
Note: your comment will appear in connieso's local time zone:
GMT +07:00 (West Australian Standard)

<bgsound src="http://www.musicwebtown.com/ivantang0/playlists/25950/249039.mp3" loop="infin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