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這次鮮鮮文學出版社的情況有點不同。 終於有審稿的編輯是站在我這邊, 說他自己看得很歡樂,故事相當有趣和有創意, 功力及說書方面,已有一定水準了,無庸置疑。
不過編輯他一個人說YES是沒用的, 因為始終公司有公司的考量, 鮮網認為主角是隻警犬這點, 對一般讀者接受度仍是比較低一些。 也就是說,我只輸在一點:「太有創意」。 ========== 啊啊啊,這樣好痛苦啊!
已經是第二間出版社這樣說了。目前我死不放棄,拿出網上受歡迎的證據, 企圖據理力爭,只盼對方回心轉意。
好悲哀,明明讀者都很接受說,網上勁HIT, 新作排行榜、人氣榜、推薦榜、最佳評分榜, 每一個榜都有這本書的存在,那有不接受啊? 岐視一隻狗,岐視我的創意。 日本有導盲犬可魯,外國有神犬拉西, 怎麼我們中文小說就一隻狗都沒有…… ========== 神龍見首不見尾的作家瑪門也跑來進言, 說我不願修改的話,落到這種地步是自己的問題。 誰說我不願意修改?殺人魔都改到我半死了! 不過故事改還改,畢竟要有一個範圍嘛。 我承認我不專業就是了,還像古人似的計較原則。 寫殺人魔不夠恐怖,字數不夠,廢話太多, 好,沒問題,我連想都沒想的答應去修文。 但要是對方叫我的修改是會毀掉整個故事…… 就像是神鵰俠侶中的楊過, 在現在流行一男多女的後宮小說氣氛下, 要把楊過變成這種花心大羅白角色, 整個故事就是完全浪費&破壞淨盡啊! ========== 就像一個妖豔的女人可以說: 「我的美麗是一種罪過。」 現在我可以抱著沒人領養的小洛奇, 一邊罵人一邊抽泣說: 「太有創意,也是一種罪過。」 SHARON:「哼,自資出版還以它們顏色!」 我:「自資一本三萬元,這是一套大長篇, 那麼我至少要花三十萬港元啊! 」 |
| | Posted 5/2/2008 2:24 PM - 0 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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