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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 4/23/2006 5:5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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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April 23, 2006
 

[Blogazine 雛議]

前提

根據李學斌兄提出的﹕
1. 在《中大校友》以外開設「另類中大校友通訊」的可能性。
2. 相對於新聞區和討論區,網誌(blog)過於分散,不利聯合溝通的問題
3. 用回饋引發鼓勵分享和提升網誌水平的方案(見文中討論)。

既然有好網誌的需求,四處找好網誌的機會成本又那麼大,於是「網摘」商業運作的可能性,值得考慮。

現有

網絡暴民 Jacky的網摘,頗受歡迎。不過也曾經試過有網主不欲被引錄文章,引起事端。(這其實很奇怪,如果不想被人引錄,把文章貼上網公開幹啥……)
事實上,無論寫好文章,亦或找好文章,都是很花時間的。這些時間全都有成本。

會不會有一種商業形式的網摘產生﹖姑且就叫它做「網雜」(blogazine)吧﹖

Blogazine的形式

這種「網雜」的形式可能跟現在的不同,不是引一條連結,而可能是整篇文章引錄。這種形式有個好處,就是把作者的私人網誌空間和「網雜」分開。「網雜」的發言和討論有專人管理,雖然討論熱絡,但比較不怕小白侵擾。(當然,如果小白立心找上門,任何方式都無法避免,除非不發文)

另一方面,對讀者和作者都有好處。
讀者也許只須支付很低廉的費用(應該比雜誌便宜,因為不用印刷和發行),就可以看到專人選輯的文章,不用自己花時間慢慢看。想要不同類型文章的讀者,也可以有不同類型的「網雜」滿足他們。
作者除了可以把文章給更多人分享,還得到編輯的肯定,甚至可能得到少許筆耕的經濟回報。(金額肯定不會多,因為收費便宜才有人用,還要養編輯和維持系統,就當是象徵式的獎勵吧﹖)

由於運作是商業化的,所以版權方面仍然會根據現有的版權法,編輯得到作者同意「加盟」,才會轉載文章。(避免「網絡暴民」遭非議的可能重現)

「加盟」的形式可能是,編輯發現一個好網誌,便跟網主聯絡。得到網主的授權,編輯就可以隨時摘取網誌內(全部、或者指明某部分)的文章,亦可以在轉載時進行校對和編輯。
文章在「網雜」登載後,可以視乎讀者數量或評價、回應之類的綜合指標,給予報酬。讀者支付「訂費」以使用服務,而編輯則事先在訂費扣除若干作營運用途。

如是者,「網雜」便與一般的雜誌或報章專欄不同。授權制度並不影響作者的自主性,喜歡幾時寫、寫多少和寫甚麼都可以。編輯只是從中取材而已,取中有酬、不取無酬。
有點像投稿,不過網誌的內容已經公開,就算編輯不欣賞也沒所謂(不像報章,不欣賞便投籃消失),也沒有編輯影響作者自主的問題。

問題

1. 如同我先前提出的(見文中討論),究竟有多少網民有足夠興趣去找好網誌,甚至願意給錢,這是一個問題。
2. 編輯和系統維持需要錢,但基於上述,收費絕對要低。投資與收益極不相稱,有沒有人願意投資,甚至投資後是否可以維持,也是一個疑問。

也許,把現在的免費網摘,按上述原則(除了有關錢的部分)作一些嘗試,是建立 blogazine 的第一步。

 Posted 4/23/2006 5:57 PM - 11 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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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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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潤 :

1. 除作者想不想被連結的爭議外,若 blogazine 想轉載某網誌某篇精采文章前已預先知會作者,並承諾會註明出處和作者網名,因會作商業用途,還會有稿費。作者早在 blog 上加了 creative commons 標籤,亦已同意轉載。可是網誌的 BSP 認為這篇文的版權歸該 BSP 所有,並指網誌作者於註冊時已同意成關條款禁止有關轉載,或把已在 blogazine 轉載的文章刪除。

當然一定有街坊想到,若被選中的文章涉及誹謗、甚至作者因這篇文章被國家追查其真正身份,blogazine 作為轉載、提供流傳途徑和保存者會否須負法律責任。

2. 曾引起網民熱烈參與的集體創作,無論是高登的小丑 Tee 和為郭政鴻設計的對白,到 "小說連線" ( http://fictionlink.blogspot.com/ ),是否也值得保存下來 ? 除替網民保留個集體記憶外,如能因此刺激香港出現更多類似開放源碼電腦程式的集體創作和改良,對發展創意工業有正面推動作用。

3. 精采文章不一定只會在 blog 出現,各討論區、個人網頁、較小眾的 bbs、telnet 等想必仍有;而且形式不限文章,可以是改圖、四格漫畫、podcast、短片 ... 當然因 server 容量有限,非文字形式的討論很多時只能搭條連結 ( 還希望不要那麼快 dead link )。香港有無條件建立一個類似 Boing Boing 的網摘 ?

4. 這 blogazine 的內容分類及管理,除了用 "tag"、"search this site" 等工具外,還有無其他有效方法。

港燦
Posted 4/23/2006 6:50 PM by kc2047 - 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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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的形式可能是,編輯發現一個好網誌,便跟網主聯絡。得到網主的授權,編輯就可以隨時摘取網誌內(全部、或者指明某部分)的文章,亦可以在轉載時進行校對和編輯。"

傳統媒體,如 "信報",很適合朝這方向走,而且相信它近年部分新專欄 ( 如曹超人、孔少林 ) 已作這方面的初步嘗試。

港燦
Posted 4/23/2006 7:20 PM by kc2047 - 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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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燦大大光臨,歡迎歡迎﹗(國語)

1. 「可是網誌的 BSP 認為這篇文的版權歸該 BSP 所有」
是否真的有這種條文﹖我覺得這樣的條文不大可能成立。
正如用 MS word 打的文版權也不屬於標叔叔一樣。

2. 誹謗或法律問題,我想跟一般雜誌社的責任是一樣的。
我想像中的「網誌」應該會跟「加盟」網主簽正式的合約。

單是寄一封電郵去問,如果單是引錄還可以,但如果涉及金錢就不可能了。

3. 關於創意工業,我沒有甚麼認識,沒法討論。
至於不同形式的網上資源,其實也可以引錄的,只是 blog 出自單一作者,交涉上比較容易。
(一篇來自 bbs 的作品,哪裡去找作者交涉版權事宜﹖可以,但很難)

4. 我想 blogazine 不需要像一個搜尋器,它比較像雜誌,只需要有若干分類的欄目就可以。就好像圓桌的 RISK﹕http://risk.roundtable.com.hk/
(雖然它還不完全是我心中所想的那樣)

5. > 信報……
(通常有甚麼點子,人家總是比你想得快、做得快……)

Posted 4/23/2006 7:55 PM by fongyun Xanga True Member - 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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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是有專業的「網摘師」
http://digest.url.com.tw/myshareblog/8myshare/

其本上,這個 blogazine 理念,與 MyShare 相似,由「專業團隊」在網絡上搜集文章。而分別在於 1. 全文引錄, 2.被摘者有稿費。

不過,MyShare的理念,其實脫胎自 del.icio.us,加上社會性特質,由「全民」bookmark的「投票」制,選出最 Popular 的網址。而另一個相似的服務,就是 digg.com,由用戶提交網址,再由用戶投票。但 digg.com 提供用戶留言服務,往往會有不錯的留言,其留言系統亦有打分制,打擊小白出現。

網絡暴民 Jacky
Posted 4/23/2006 9:25 PM by jackysee - 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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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暴民大大。

永遠都是早就被人做了。

Posted 4/23/2006 9:39 PM by fongyun Xanga True Member - 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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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怕遲的﹐信報改為 Blog 出版還嫌不夠。如果我在兩年前入了信報做﹐一定在當時便「面聖」﹐托出一整套改革方案。(這套方案﹐壓了倉底兩年多了﹐好像還是沒有必要重寫 :I。當中已包括了如何有效地運作 Blog﹐Casting等等。不過﹐重點是放在換新血﹐建構成的具有高度消費力的讀者群部份。)

我覺得事情要做﹐但要有足夠的支援力﹐毫不簡單。其實﹐hkday.net 的核心成員﹐就是在 bbs 界當中﹐比較有心開拓的人。我們在 bbs 界「創業」﹐比起 bbs 初出現期﹐已經慢了十年。是十年啊!但我們還有信心可以做到些成果。

相比起來﹐方潤覺得的晚﹐頂多是慢了一年半載。在商業社會﹐這種慢是可以接受的。問題是必須有足夠的資源﹐尤其指以金錢贖回來的時間(哈﹐各位都是打工搵食吧?)﹐以及純協調性質的人手。

在香港﹐暴民 Jacky、Jan's Tech Blog 都是有名的摘錄。但仍然流於單兵作戰﹐頂多是以 link 相支援﹐而不是在行政或門戶的水平互相補足。相對地﹐我常掛在台灣 ptt2.cc 上﹐憑 bbs 純鍵盤操作﹐反應快速的優勢﹐要找科技(尤其是網絡應用)上的摘錄﹐可謂供給源源不絕。摘錄者的討論有深有簡﹐延伸的東西更是豐富。由於平台底下高度互通﹐多個用者互相支援﹐每人付出較少﹐但總合的效果更佳。再加上﹐行政、技術、戶口的管理﹐有良好的分工﹐這真是無比重要。

也許在機器越來越快﹐web application 越來越 rich (哈﹐方潤﹐不好意思﹐這些名詞我不懂譯﹐但熟悉 AJAX / Web 2.0 的 Jacky 會看得明白。)大家會找到比 blog 更有生產效率的工具。或者就是 blog 進化到這樣。

由於有技術的不同、熟應性的不同﹐網上的再創是沒有早遲的問題﹐只有介面好不好﹐寫手的延續力夠不夠﹐*規章*是否實用。

( 網站 ) 活得美麗﹐活得精采﹐活得合群﹐才是取勝之道。
Posted 4/24/2006 1:03 AM by bencrox - 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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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在兩年前入了信報做」<------真的嗎﹖

聖上不是不愛江山,打算禪讓了嗎﹖

商業社會,不是更趕急的嗎﹖

內涵永遠才是最重要的。

Posted 4/24/2006 2:53 PM by fongyun Xanga True Member - 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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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記﹕很失望地發現,連「blogazine」這個名,也早就被人用爛了。害我還自以為創造了有趣的新詞……)
Posted 4/24/2006 7:39 PM by fongyun Xanga True Member - 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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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D
大凡是「如果」﹐就是未有成事的啦。大三時有兩個打算﹐一則是去信報﹐二則是去思匯。前者敗於人事﹐後者敗於英語﹐沒有足夠準備﹐自薦可不會有甚麼效果。

聖上老早該禪讓啦﹐子女都對江山不上心﹐不禪讓還可以怎樣?只是要禪也不是簡單的事。
Posted 4/24/2006 10:27 PM by bencrox - 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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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貼一下我在暴民那邊的留言:

其實方潤說的我之前都在想,不過我的方向是去向報業靠攏。只是後來擱置下來,其中的一個原因是讓我先把blogclues 搞順暢,因為他們有多大信心是個問題,肯給多少版面也同樣是問題。因此blogclues 在我,是很重要的一個嘗試。

http://jacky.seezone.net/2006/04/30/1625/

其實我覺得「加盟」最危險的地方就是,如何確保一個「欄目」之下,有充足的優質作品被選輯,故此運作上必須透過邀稿來降低這方面的風險,並配合「加盟」來豐富一個欄目的面向。另一方面,blogosphere 本身存在著網摘手,如果形式太接近,blogazine 之類也就遇會遇上很多很多的競爭對手。而且網摘手本身可能非常熟悉某個領域,他們對該領域的觸角,又未必是編輯團所能追上的,這麼blogazine 就很可能會被比下去。

又,我們是很難說服消費去給錢讓你只作「編輯」,而且blog 裡的文章本來就是公開的,所以我一直考慮的就是向報業靠攏,一則資金,銷售渠道有相對的保證,而且讀者群本身可能是不讀blog 的。再說,印刷媒體如何和網上媒體結合,本來就是一個大議題。
Posted 5/1/2006 7:07 AM by merlin100 - 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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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

1. 我想,如果「加盟」的人數足夠多的話,要得到好文章是沒問題的。
當然,約稿是一個更保險的方法。

2. 我自己也有這個疑惑,就是收費的 blogazine 怎麼能不敗給免費網摘。網絡文章當然是公開的,但隨著網絡資訊越來越多,業餘網摘也許未免能追上專職編輯。(如果說業餘網摘做得好,吸納他們參加 blogazine 變成職業不就成了麼﹖如果真的要搞的話)

3. 當然,向報業靠攏是一個比較「穩陣」的方式。
再不然,網摘照樣免費,但憑著人流夠多,招廣告也可以。(就如某些免費雜誌一樣)

Posted 5/1/2006 11:36 AM by fongyun Xanga True Member - 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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