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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柏林,再見!(一)
我一直想寫一部小說。
當然,很多人都想寫小說。正如很多人都想做個有錢人一樣。相信很多人都認為,寫出一本獲出版商青睞的小說,比得到一輛「Benz」更能體現自己的存在感。那麼,我得證明我不是信口胡扯───
小學四年級,因家母答應帶我去荔園遊玩而沒有兌現,我開始動筆在一本附小鎖的日記本內寫第一部小說。
中學一年級,剛進入新環境,沒有朋友,成績也不好,寫第二部。
中學三年級,被女朋友甩掉,寫第三部。
中學五年級,還是被女朋友甩掉,寫第四部。
中學六年級,受一部愛情小說感動,寫第五部。
大學一年級,再次被女朋友甩掉,寫第六部。
現在是大學畢業之後一年,我在寫我的第七部小說。
慚愧的是,之前六部小說都沒寫成。最短的第一部是這樣的:
呀強是一個勤力的人。他的媽媽在一個月前答應帶他去荔園。今天婆婆遲起床 太開心了!不寫了!
如此我的處女作便完結,大概是因為家母哄我開心。那時候她究竟說過甚麼,或做過甚麼,我已經忘得一乾二淨,半點印象都沒有。但家母總是哄我。即使到現在,我已經廿三歲,還是一樣。她是一個慈祥的母親。
最長那一部在中學六年級。那本感動我的愛情小說叫甚麼名字來著?對了,<<披上狼皮的羊咩咩>>。男主角的名字已記不得,女主角叫Anita,感動的原因是她漂亮溫柔又深情。我花掉一個月課餘時間寫作,便秘似的好不容易擠出三千多字。回頭一看,卻發現故事中的女主角竟從外貌、性格到背景都和Anita一模一樣。我簡直就像在寫外傳似的。驚覺自己想像力的貧乏,便只好作罷。但寫一部小說的欲望,由此至終都從來沒變。
上面的事我從沒告訴過他人。便是連最親密的朋友,甚至家母都不知道。換了是你也不會說。是不?
不過在這第七部小說之開端,我倒能夠全部坦承相告。因為在寫這部小說之時,我已經死了。死人總是好人,總能夠得到他人的原諒。讀書的一律品學兼優;工作的全部事業有成,報紙總是這樣寫。年輕的橫匾掛「英年早逝」;教徒全部可以去「往生淨土」,彷彿地獄只是謊言,跟本就從來沒有存在過。死後的世界真美麗。我也可以當「文壇鉅子」。
關於我的死,我是被槍殺的。總共被開了七槍。第一槍後,凶手開始打顫,我則開始哼起Claude Debussy的<<Clair de lune>>。凶手聽了再補上六槍。子彈用盡,他還一直扣扳機,發出空蕩蕩的「噠噠」聲。
凶手本性不壞,只是迷失,現代人大多如此。我猜他死後真的會去「往生淨土」,我們見面會不約而同地說:「謝謝你救了我」。然後來一個心照不宣的擁抱。
死後的世界真美麗。
這部小說是我唯一一部能夠完成的小說。能夠完成相信是因為我已死掉,可以不怕讀者的批評逕直寫下去。
不過你最好還是不要做甚麼批評。因為我是一位死人文壇鉅子,出品必然全屬佳品,是不?
那麼,故事由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七日開始。
(二)
翌日清晨,你睡醒時,還零碎留著夢的殘片。這些殘片通常在剛醒來時還抓得住,然後它使勁一甩,便開始拔足而逃。它逃得很快,下床的時候還記得個大概,到洗臉時便只留下「哎呀,做了甚麼夢哩?」的問句。吃早餐時,一切都已忘得清乾淨盡,彷彿你的整個人生從來與夢無緣。要是有人問你,昨夜做了甚麼夢?你大概會回答說,根本就沒有做夢吧!
但你對每夜的夢也不是全沒興趣。你曾經打算在床頭放一支筆,一本簿。每天早上醒來把夢的片段擦擦的紀錄下來。不過,每次當你決定要這麼做的時候,你卻怎樣也找不到筆。翻了整個家,無論如何都找不到。幾次之後,你只好放棄。你想這大概是哈底斯的警告:「你硬要強行把夢記下來,可會死得很慘喲!」。當然這是毫無根據的。可是,你確實感覺到,把夢記下來這個舉動,會使你整個生命有很大的轉變。這轉變也許是好,也許是不好,你說不清。但不管怎樣,你對轉變沒有興趣,有興趣的只是夢的本身。
所以你並沒有紀錄你今天的那個夢。你身旁的時鐘時針在七到八之間,分針壞掉,頹然垂下,活像掛在樹上的長臂猿,長臂猿「咕咕」的大叫試圖吸引你注意,但你沒有理會牠。這是你在都柏林生活第八個月的第一天。
初來的時候你在一家中國餐館打工,收入不錯,但工時甚長,除了工作以外就是工作以外的必要休息,你覺得無聊,一個月後就辭掉了。之後在超級市場當收銀員。雖不如<<Cashback >>,超市中沒有年輕貌美的職員 (經理卻一模一樣,光頭,黑西裝,自以為是。你一度懷疑這是成為超市經理的三大條件) 你也沒有畫家停頓時間的能力。可是以現實生活的角度來看,還算不過不失。不過你最喜歡的還是現在的工作。你在一家叫L' Hérisson 的葡萄酒吧當酒侍。喜歡葡萄酒自然是其中一個原因,不過主要倒是因為工作都在晚上,不用調鬧鐘起床。
不過你總是在九點到十點間起床。上班累透了也從不晚過十點,前一夜如何早睡也不早過九點。這是你的習慣。你還有許多習慣。例如起床後坐直身子呆呆雜七雜八亂想一通;閉著雙眼刷牙;洗臉時把熱毛巾平攤在臉上好一會才擦臉,早餐是烘黃油面包,之後喝一杯咖啡略放煉奶不加糖,諸如此類。這些習慣並非刻意經營,甚至於你來說,這並非習慣。因為這些事對你而言就如呼吸一樣不存在絲毫人工痕跡。空氣本身的氧氣比例已足夠你心滿意足地生存下去。說起來,都柏林的空氣比起香港的確要清新怡人得多。可你在香港呼吸過二十三年,你媽媽在香港呼吸過四十六年,你們還是和其他人沒有兩樣。沒有提早老化,沒有基因特變。要是長出了貓耳朵犬鼻子之類的話倒是有趣的。可是香港人口這麼多,要是全部都一起長出貓耳朵犬鼻子,就你個人來說也不過是無甚可圈可點的事。
今天你的咖啡卻沒有放煉奶,而是加了牛奶黃糖。因為你不知道煉奶的英文名稱。
早上剛吃完早餐你就聽見扣門聲。「我叫彼得。是都柏林警署的警官。想請你就昨夜一個中國男子被殺的案件到警署一趟。我叫彼得。」
「你重覆了一次『我叫彼得』」你想,但沒有說出來。眼前這位彼得警官大約四十歲左右,身穿燙得筆直的制服,胸前五個碩大的英文字母:GARDA。身才高大魁梧,意氣風發,身旁還有另一個警察,但是縮頭縮腦的,一副小腳色的模樣兒。
「好的。被殺的人名字是?」
「忘了。」彼得警官揮下手道。「到了警署再告訴你。」
他指向警車,示意你進去。
「能給我一點時間預備?」你問。
「預備甚麼!毀滅證據之類?」彼得警官怒道。這勁兒你才恍然大悟,你已經成為嫌疑犯。
「不。關掉熱水爐和燈。取鑰匙、電話、銀包。」
彼得警官白了你一眼,悻悻然地差小腳色隨你進屋,生怕你要逃走似的。辦完事,你乘上警車。警笛嗚嗚作響,路上的車紛紛讓路。
在香港也罷都柏林也罷,坐警車進警署還是頭一遭。警署的辦公室呈長方形,裡面還算寬敞整潔。然而過份柔和的光線和瀰漫在空氣中過多的水份,卻讓你聯想到時鐘酒店。十來個穿著整齊制服的職員在辦工桌前埋首工作。沒有分秒必爭的緊急出動,沒有圍圈討論案情的探員,沒有火爆刑警,沒有布斯偉利士。畢竟這不是電影啊,你想。審問室也簡潔得叫人失望,一張白色書桌兩張白色椅子,被四面白色牆團團圍住。他們也用白色光管,而不用閃爍閃爍的老舊黃燈。你試著尋找一絲犯人某年月日被打脫牙濺在地板上或牆壁上的血跡,但只落得個徒勞。因為這裡實在白得刺眼,你想可能其實你已經死了,這裡是上帝審問人的地方。不久一個與白淨淨的房間成強烈對比的裸體黑人便會倏地出現在你的眼前,將你作為人類的罪一條一條讀出來。你忽然醒悟「彼得」是十二門徒的其中之一。「那麼,告訴我,我在聖經中為人怎樣?答對就放你。」彼得問。你並不很認識聖經故事,只好搖頭說不知道。
你們面對面坐在那兩張白色椅子上。彼得警官問你要不要喝甚麼。你說想要杯咖啡,就是那杯脫軌的咖啡。
「這是死者。」他從書桌抽屜中取出一偵照片道。
「啊,是他。」你注視著那偵照片說。
「認識死者?」「是的。」「是朋友?」「算是吧。」「你殺的?」「不是。」「誰殺的?」「不知道。」然後是一陣沉默。你這才把視線從照片移到彼得警官身上。
「四月二十六日,亦即昨夜,九點三十分,你身在哪裡?」
你告訴他你當時在一家葡萄酒吧工作,名字叫L’Hérisson,位於Ballsbridge。你又問彼得警官要不要電話號碼,他白你一眼,像是怪你多事。差孱弱小腳色去確認,孱弱小腳色問:那麼,可以給我那個號碼?卻被彼得罵個狗血淋頭,要他自己去查電話簿,又說了一堆不能盡信疑犯提供的資料之類甚麼的話。嘰嘰喳喳的說著他卻和小腳色一齊出去了,只留下你一人。現在整個房間內只有你和咖啡擁有顏色。
「原來他昨夜死了阿。」你想。之後便呆著沒動也沒想其他的甚麼事。等到咖啡已經完全涼掉的時候彼得和小腳色回來。他說已經確認你的不在場證明。
「那你是否認識那個美國妹?」
「美國妹?」
「大概是死者的情人。但她失蹤了。不認識?」
「啊,是她。」你說。「我不知道她是美國人。你說,失蹤了?」
「也不完全是。我們通過一次電話,但她只講了幾句不知所云的話便掛線。之後一直沒能再打通。到她工作的地方去查,答說一星期前已經辭掉,住處也已是人去樓空。」彼得警官從口袋裡取出一包John player blue香煙,拿出一支叼在咀上,點燃起來,吸了一口。
「那麼,這美國妹是誰?」
(三)
第一次認識她是在去年十二月。都柏林的十二月頗為寒冷,溫度大概徘徊在零至五度間。要是遇上冷鋒,有時還會降到負五度。儘管如此,那個早上卻是溫暖得使人詫異。我工作的咖啡店中,和煦的陽光被圓筒型的一塊玻璃幕牆散射成一道道彩虹,落在沿邊放置的四張二人圓上。好天氣在這個海島國家是非常罕見的。若然難得遇上這些日子,客人們便覬覦這四張圓。佔有者一離去,圓爭奪戰便旋即展開。勝者的戰利品是獲得臉朝陽光半躺閉上眼「唔」的滿足地嘆口氣的機會。在比較沒那麼忙碌的時段則有時會有漂亮的金髮女孩,獨個兒坐,顯出輕鬆的樣子,一只手輕輕地踱踱敲打高身的Latté玻璃杯,另一只手則捧著Jane Austen的 <<Sense and Sensibility>>喃喃細讀。頭髮與側臉被強烈的光線打得輪廓分明,髮梢與脖頸則淡淡反射出彩虹的光影。我得承認這樣的形容少不免加進我的部份想像。可是這些想像又是那樣天衣無縫地與我的視覺接合起來,密不透風得我完全無法把它們理性地分開。人家看平平無奇的女孩,我看就是這麼一個頂著彩虹光環天使的模樣。沒半句謊言,沒半點誇張。大概是角度的關係。畢竟那些彩虹的反射只能在某個角度看見。
這個女孩就是天使一族的成員。她輕輕推開店門,掛在門邊的小吊鐘輕輕叮噹響。她站在距收銀機前面三步的位置,稍抬頭閱讀吧上方的飲品價錢牌。好一會兒後她向我望來,嫣然一笑。
「妳好!請問要喝甚麼?」我把左手放在鍵盤上,準備好輸入收銀機的架勢。
「麻煩你要一杯Iced Caramel Latté。」
「三元八角。」她付四元。
「找兩角錢~」
「謝謝!」她說。
「謝謝!」我說。「好快就能做好了。」
『「妳好!請問要喝甚麼?」「三元八角。」「找兩角錢~」「謝謝!」「好快就能做好了。」』這一系列句子乃自經理提供的「優質顧客服務手冊」而來。我也只不過是照本宣科循例讀出而已。不過雖然是循例,為了避免產生如惠康或者百佳店員頭也不回的「謝謝請再光臨再見下一位請問有沒有儲分」般連珠如炮的說使客人心生不快,我還是滲進許多感情的。加上大幅度的無謂動作(例如拋高倒放著的杯接著使其立正,反手拿玻璃杯裝水喉水,以食指為軸心轉一圈面包夾夾面包等等)有時我覺得我不是咖啡店員,是歌劇演員。每日公演一百次一齣長三分鐘的歌劇。這對我來說很不錯,因為我喜歡歌劇。每次謝幕時觀眾拍手歡呼我都無比感動。要是有機會,我是很樂意一試當歌劇演員的。
「你從哪裡來的?」我倒牛奶時她問。
「香港。」我說。
她徐徐地從手袋裡拿出一本Berliz出版社的精裝旅遊書,封面兩個粗體大字便是「HONG KONG」。左手用姆指和食指著書的一角,舉到臉旁,有所意味的歪頭一笑,定睛望著我。要是我那時候有相機我一定會立即給她刷的拍一張照片,寄到廣告公司賣個好價錢。
「甚麼時候去?」
「還沒有決定。三、四個月後吧?」
「Iced Caramel Latté,慢用。」我說。她的視線還沒有從我身上移去。這對於兩個陌生人來說自然是一件怪事。她望向Latté,笑一笑,說「謝謝」,然後轉身挑個位置坐下-----這齣歌劇應該是這樣結束的。不過我不討厭「爆肚」。我喜歡轉變,轉變帶來經驗,經驗使我進步。
「香港人到底是怎樣的哩?」
「這個嘛。地球人是怎樣的哩?」
她的眼神由有所意味轉變為詫異。似乎想開口說些甚麼,卻又沒有說出來。笑容卻始終沒變。
「愛爾蘭人是怎樣的哩?」我補上一句。她嘻的笑出聲。「我不是愛爾蘭人哪。」
她的目光終於轉落到那杯Latté上。Iced Caramel Latté是我最愛做的飲品之一。高身玻璃杯內由下至上分成糖槳,咖啡和奶沫三層,若隱若現地透露著晶瑩的冰塊,煞是好看。最不喜歡做的是全部外賣咖啡。載到紙杯中,甚麼都看不見。
「我覺得美極。」她說。我當時自然覺得她指的是Iced Caramel Latté。那夜上床睡覺時,卻猛然醒悟,覺得她指的是地球人。也許兩樣都是,也許兩樣都不是。地球人和Iced Caramel Latté,竟能這樣扯上關係,極有後現代的意味。
我用抹布擦吧上濺出的奶沫,視線在面上,但仍能真切感到她捧起咖啡轉身離去。甚至連轉身的速度,哪幾縷頭髮稍為揚起,我都能感覺得到。
然後這一場便閉幕。「你好!」下一場開始。
(四)
聽罷,彼得警官便差小腳色去查美國妹的出入境紀錄。
「可以問你一個問題?」你問。
「請問,不一定回答。」
「你說她在電話中講了幾句無意義的話,是甚麼話?」
彼得警官瞪直眼凝視你,似乎在考慮些甚麼,表情與將要發難的拳師犬無異。良久,拳師犬低頭翻閱面的文件,找到跟她通電話的那一頁。
「『閉幕了呀。他是自殺的。不過也很難說清。』,然後便掛了線。蹊蹺的是中間那一句。那一定是破案的關鍵。自殺?不可能自殺。你可知道為甚麼?」你搖頭說不知道。「一條屍體被開槍打了七個大洞血淋淋地躺在自己的房間。甚麼自殺?哪有人能向自己胸膛開七槍自殺的?事實上,最可疑的就是她。而且還失蹤了!真是亂七八糟的戀愛關係,大概是情殺案。中國人跟美國人,唉!你們為甚麼要來愛爾蘭搞哩?我單是處理自家的事,已經忙得團團轉了!我告訴你,我推斷那是熟人所為。你知道為甚麼?」你搖頭說不知道。「因為死在自己的房間呀!你以為警官這個地位是混水摸魚能夠得到的呀!嗯?」
彼得警官連珠如炮的絮絮不休,說得青根暴現。彷彿你就是那個話說得不明不白的美國妹,他則企圖費盡九牛二虎之力去推翻你那三句話。你覺得只要你一天不說:「對不起,我講錯話了。之前的那三句,推翻。」他是不會停止的。然而,你猜錯了。彼得警官像忽然想起甚麼似的止住話頭,看看手錶。
你也看看手錶,時間是五點四十分。
「那麼,今天就這樣。明天下午三點再來。」彼得警官對你說。
「我可以走了?」你有點不信。本以為你會像村上春樹<<舞!舞!舞!>>中的主角一樣被拘留一天一夜刨根問底,錄三四十頁紙的口供。現實跟電影與小說還真是差天共地啊,你想。
「不可以不走。」拳師犬投以一個自豪的笑容。他大概是對自己靈機一觸的俏皮話感到很滿意。「教你一點道理,中國人。做人一定得要有原則,任何人何事嘗試動搖你也不能放鬆的原則。」
「譬如說?」
「譬如說下班時間,譬如說女友。我約了女友。你有女友?」
你搖頭說「沒有」,這時彼得警官已經離開。事實上,剛才的問題他是邊走邊問的。咖啡已經喝完,現在白得讓人頭痛的審問室裡面有顏色的便只剩下你。你當然可以隨時步出房間。可是離上班還有一段時間,反正出去也沒甚麼特別事可做,你便打算在這裡多坐一會才離去。
(五)
第二次遇見她是在二月的第三個星期六晚上。我跟一個中國同事兩個人負責關店。他人不錯,與我同屬一個籍貫,我倆總喜歡互稱對方作「同鄉」。打烊前五分鐘,一個身型臃腫的本地女人進來了。白種人中,大概以愛爾蘭人最容易辨認。男女老幼,就像幼稚園生美勞課畫作中的人一樣,身是一個圓,頭是一個圓,手是兩個橢圓,腳是一兩橢圓。而這女人,的確是本地人中的表表者,臉部的圓兩側需再加添兩個附帶的小半圓才能畫得成事。
「又是不速之客。」同鄉邊做Mocha邊嘟嚷道。我沒事可幹,便倚在吧前休息。不速之客是他和其他幾個中國店員一起發明的舊詞新義,意謂「不能速速關店的客人」。這稱呼在我來工作前便已存在。剛了解這個成語的新義時我脫口說了一句:「可是,關店的是職員而不是客人呀?」同鄉頓時語塞。我立時懊悔不已。話題停止大約六秒。他胡亂應了些甚麼「其實是指使職員不能速速關店」如此那般的話,然後我們便一起哈哈哈的胡混過去。後來我與他成為朋友,誰也沒再提過這件事。當然那並不是甚麼童年陰影,也不是甚麼「靈魂深處不能被碰觸的一部份」之類的。他大概只是純粹忘記了。這本來就是一件只有三分鐘壽命的小事。而我卻一直像對待哪條珍貴家訓般把它用湖筆寫在宣紙上,用金邊框架鑲起來,掛進我腦海的迴廊裡。每每經過,它便警醒我話不能說得這樣輕率。這是我零八年十大懊悔事件之一。每件懊悔的事我都給它鑲一個邊框,做一條家訓,掛在腦海裡。
過了關門時間已經十五分鐘,圓滾滾的女客人氣衝衝的走過來投訴。「苦得離譜!」她說。「Mocha應該是甜甜的,帶著幸福的感覺才對。」說完,鼓起腮來。於是在已經有一個圓兩個小半圓的臉上現在又於兩頰各多加一個更小的半圓,乍看之下與蟾蜍大同小異。
「本咖啡店的Mocha就是這種味道。」同鄉冷冷地說。不速之客,樣貌不討好,投訴無理。天時地利人和皆不對。這種情況是極為罕見的。其實只要對了一樣,同鄉都會笑容可掬地回應。
「對不起,我給妳重做一杯。咖啡量減半,巧克力加甜。」我說。
「呃-----」同鄉想要止著我話頭。我知道他是想說咖啡機已經關掉了,今晚內不能再開。我輕輕揮手示意「明白」。
「但因為我們已經打烊了,給妳做一杯雙倍份量的,裝進紙杯如何?」
蟾蜍聽了,心花怒放。我拿了她的Mocha進廚房,倒進大紙杯。加五包糖放熱水盛滿,蓋上膠蓋。這種情況下,肯定會有九成或以上的餐飲業從業員撒泡尿或吐口痰進去。我倒不會。對於受害者不知情的報復我沒興趣。既然受害者不會反思自己的過錯,於推動世界變得更美好這個方向而言這報復是毫無意義的。同鄉大概也不會,他為人梗直,要麼就不幹,要麼痰就當著客人面吐,尿就當著客人面撒。
為確保產品質素,我還在上面放了一層厚厚的奶油,再用巧克力粉灑上一個=)的模樣。蟾蜍見了心滿意足說「幸福」,快活地「嗚哈哈哈」的笑著走了。 她一走,我便迅速鎖上店門,伏在地上「嗚哈哈哈」的對著同鄉扮起蟾蜍來。同鄉笑得翻了腰,我也一起笑起來。
「那個Mocha是怎麼做的?咖啡機已經關了啊?」笑了好一會後同鄉問。
「把小杯Mocha裝放進大杯加糖加熱水,不是就變成咖啡量減半巧克力加甜嗎。」我笑著說。
「真有你的。」同鄉點點頭。「今天不爽,一起去的士高狂飆一番!」
「你爽不爽都會去吧。」同鄉每逢週六都會去的士高。認真不爽或太爽的時候有時平日也會去。「不了。都說那些地方不大對我胃口。你自己去好玩得盡興。」
「甚麼嘛,不要掃興。」同鄉已經叫過我好幾次。但我總不大喜歡在人擠又嘈吵的地方喝酒,跳舞更是完全不行。所以我一次都沒有去過。他倒是彰顯中國人好客的品性,請坐車請喝酒請打的回家,甚麼都能請一通。好意倒是真心,並非老套的小往大來。也因為如此,每次回絕他都不好意思。
「今天可是特別日子喲!」他說。
「甚麼特別日子?」
「不就是出現蟾蜍,我們開懷大笑的日子!」他神氣地道。
我自是記得他之前說的明明是「不爽」。可我當然不會笨得要揭穿他。我可是有家訓的人。
「反正你從來沒有去過,是吧!當是去開開眼界不是很好嗎?」他硬是拉我。我轉念一想,這個論點倒也不錯。當是去學習體驗,一試也未嘗不可。於是我答說「好」。
「這也是托蟾蜍的福。」同鄉邊關上店門大閘邊說。
(六)
你就這樣獨個兒坐在審問室內,一坐就坐了個多小時。七點鐘左右,漫長的黃昏開始。這個時間你習慣到外面幌幌悠悠看日落。於是你便步出警察局,往L’Hérisson走去。
愛爾蘭四月的黃昏很長,太陽由七點左右開始下山,往往要跑兩三個小時。「夕陽無限好,只是近黃昏」在這個國家是派不上用場的。沿利菲河畔走著,只見疏疏落落的幾片彤雲半掩火紅圓滾的夕陽。幾只胖嘟嘟的水鳥從河的對岸飛來,施施然的降落,施施然的過馬路,不怕車也不怕人。有一只抬起頭張大咀巴問你:要是李商隱到了都柏林,會是高興?還是失落?你搖頭說不知道。旁邊的黑烏鴉聽罷取笑你「傻瓜!傻瓜!」卻又怕你會打牠,拍拍飛到路燈上去。你就這樣一邊和路邊的鳥講話,一邊踱步到Ballsbridge。
工作通常在九點開始,凌晨三點完結。你常會早一兩個小時到酒吧,要一杯葡萄酒,挑個角落位置坐下,注視橡木上的煙灰缸直到上班時間。邊喝酒邊看煙灰缸,看著看著你就能大概猜到上一個客人的心情,高興、煩惱、輕鬆、還是失望。L’Hérisson是一間小店,大多時候只有老闆和一個酒侍在店內工作。老闆終日躲在經理房瀏覽鹹濕網站,外面常只有酒侍一人。長方形的舖內一進門見到的是吧。其餘兩面則都裝上葡萄酒架。店內有四張二人圓、兩張大沙發、兩張茶几。凳全部用橡木製成。「這些可全都是法國橡木喲!」老闆總愛這樣說。大家點點頭,做個欣賞的表情,可是事實上大家都不信。
你來到L’Hérisson,簡單向老闆交代過警署的事後,又坐到角落看煙灰缸去。到九點,你換上黑色恤衫,結上黑色領呔,與同事換班,開始工作。這夜店內只有兩對打得火熱的情侶,他們的整個世界內似乎只有對方。你把James Blunt的 <<Back to Bedlam>> 換成Debussy的<<Nocturne>>,他們也絲毫沒有察覺。
你與他就是在這L’Hérisson認識的。他戴粗膠框眼鏡,容貌並不俊俏,隱約可見臉上有著不少的暗瘡疤痕。身材強壯,給人感覺是精於運動的那類型人物。然而他那夜穿的卻是棗紅色襯衣,還精緻地打了暗銀色的呔,打扮整齊斯文,一副年青有為的樣子。大約十點,他一個人推門進來,走了兩步,倏地一頓,望著你,抱歉地笑了笑,轉身,把門關上,轉身,跨步到吧前坐下。每個動作都乾脆利落,儼如在表演一支沒有音樂的現代舞。
「要喝甚麼?」你把酒牌遞給他。
「香港人?」他用廣東話問。
「是呀。看得出來?」
「聽得出。」他說。「你也是來工作假期的?還是來讀書?」
「工作假期。」
「我也是一樣。」他東張西望地環視四周。「這工作還不賴嘛,終日聽著音樂,對著紅酒,客人也不多。你很懂紅酒?」
「不是的。初來的時候,完全不懂。路過這店時,看見貼著招聘啟示就跑進來。立刻就請了。做了三個月,現在也好不到那裡。甚麼果味草味火水味貓尿味的,怎樣也記不來。」
「嘿,那運氣不錯嘛!我找來找去只撈到個咖啡店員。」你不大了解咖啡店員與酒侍應該怎樣比較,只好點頭稱是。
「有甚麼推介?」他這才開始讀酒牌。你留意到他講完這話之後無聲的以唇重覆了一遍:「有甚麼推介」定睛看他一會,你找來一支Rioja。「這個好了。」他看到酒瓶的標籤,有點猶豫,但還是點下頭。你把酒倒給他。他用兩隻手指握住杯柄,拿起酒杯,瞪起一只眼察看酒的顏色,幌了幾下,把杯口貼到鼻前嗅了嗅,才送進嘴裡。他的喉核輕微幌動一下。之後,他輕輕地抒口氣,對你凝視良久。
「你知道Rioja是比較認真的酒,煙草和皮革味極濃重,一般都是配食物,很少會單獨喝?」一會兒後他問。
「嘿,是嗎。」你笑了笑。「我倒不知道。我跟你說過了,我完全不懂紅酒。」
「那麼,為甚麼會推介這個給我?」
「很複雜。說出來你大概不信。看著你,就知道你今晚是要喝這個。這個也要你今晚喝它。」你邊把玩著酒瓶邊說。「有點像武俠小說的橋段。大師父說,不是你選劍,是劍選你。大概是這個樣子。你可明白?」說完,你了一下自己的臉頰。「其實我也不很明白。」
「你就知我會喜歡?」
「不喜歡?」
「喜歡。」他的咀唇又無意識地重覆了一次「喜歡」。
「起初也是不大肯定。成功幾次之後便有信心。總之,這是從來沒失手過的。我想,這大概是直覺之類吧。」
「女人的直覺聽得多了,男人的倒還是第一次聽見。」他打了個哈哈道。「聽上去總覺得有點嘔心。」
「怎樣都無所謂,酒好喝就行。」你笑著道。
「怎樣都無所謂,酒好喝就行。」他徐徐重覆道。「你要是將來出自傳,記得把這話加進去。」
「怎樣都無所謂,酒好喝就行。」無聲地,他又重覆一次。。
(七)
既然是抱著一試無妨的心態去的士高,要試便試到底,今晚也應該好歹找個女孩陪一陪,好體會一夜情的感覺。明朝一覺醒來,「滿懷著自我厭惡和幻滅之感」,小說就讀得多了,真實卻從未體會過。
「我告訴你,這事在愛爾蘭容易得很。的士高中的女孩八成半是不穿內褲的,貪圖方便!」同鄉和我在入夜的市中心街頭排隊魚貫進入的士高。保安出乎意料地嚴密,每個入場的人都要掏出身份證登記。
「八成半?哪來的調查結果。」我笑著道。
「我就是知道。不信的話,今晚你自己親自確認確認。」
的士高位於地牢內。甫一跨進門廳首先便聽見震耳欲聾的的士高音樂。這音樂在我剛才排隊時竟是絲毫沒能聽見,使我不禁驚嘆現代尖端隔音技術的偉大。場內主要分為左右兩個部份。左邊是一坐四面吧,幾個酒侍忙碌地圍著團團轉。右邊靠牆則是偌大的舞池,三面圍滿供人放酒杯、圍圈交談的小圓桌,卻沒有凳,怕也是為省空間的設計。場地雖大,但人實在太多,所以還是顯得非常擠擁。同鄉把我引到一張能正面看到舞池的小圓桌站著,問我喝甚麼。我說要一杯BUSHMILL加冰,他便跑到吧去買。向舞池望去,一堆頂著五顏六色髮型的人穿著五顏六色的衣服在五顏六色的燈光中扭動不止。我對自己說:「太主觀了」,使勁搖頭,希望能攆走那堆對此刻的我毫無意義的道德觀。
這時同鄉拿著兩隻長而窄的牛奶杯回來,裡面各有兩塊已經半溶的冰和只有八份一滿的淡黃色、乍看像是尿液或者美沙酮的混濁物。同鄉放下一杯,喝了一杯。
「走吧!」他拍拍我的肩頭。
「我還沒做好心理準備哪。人家是第一次,有點害怕和尷尬可是正常的事。」我半開玩笑地道。說是半開玩笑,是因為這也有一半是真。
同鄉聽罷,沒好氣地哼了一聲,說「那你一會兒自己過來找我囉。」一顆黑色頭便混入彩色人頭群中,消失不見。牛奶杯中的那兩塊冰其中一塊已經完全溶掉,另一塊則只剩米粒般大小,死命掙扎著。「不知是尿還是美沙酮。」我說,完全失去了喝它的興致。
不過為了達成今晚既定的目標,我還是要喝。輕輕的呷了一口,終究還是威士忌,味道還是一個樣。
我忽然有個想法:生活大概是像野外定向遊戲般,由一個接著一個的目標組成。不斷的跑這些目標,就是我的人生。為了完成這個遊戲,我不論是喝尿或者美沙酮也是在所不計的。小學時的我少不更事,無心向學,中一上學期考試考得一塌糊塗,除了數學,全都不及格,得最後一名。家長會那天,除了第一名的那個,其他同學的媽媽收到成績單一律或板著臉或打或罵。我是最差的一個,媽媽收到成績單,卻不生氣,只是摸一下我的頭,說:「我重視的不是結果,而是你有否盡力去做。」下學期我拼了命讀,結過一躍而升到第十一名。二年級上學期第三,下學期第一。從此以後我每次都拼命讀,每次都得第一名。
我雜七雜八的亂想一通。把最後一點威士忌送進喉嚨裡,思想沒剛才那樣混亂,人也清醒了些。打量四周,我發現牆邊第三張的四個女孩其中一個正注視著我,我們視線相交。她嫣然一笑,便向我走來。的士高的人比起剛剛初來時更擠了,她前來的十步內說了三次「對不起」和一次「請讓」,每次都補上一個使人心神盪漾的微笑。
「記得我?」她走到在圓桌上托頭的我的面前,筆直站著,顯得有些生硬。
「記得喲。是認為地球人美極的那個美國女孩。」
「我那時候是說你的回答美極。」她莞爾一笑。「一個人?」
「也不是。跟一個朋友一起來。」我向舞池的人頭堆中指了指,打趣道:「其中一個黑色的便是。妳哩?」
「那邊幾個是我的室友。她們說要出來『逃避現實』。反正在家也閒著沒事,便一塊兒來了。」她說著也在圓桌上托起頭來。
「逃避現實。這下我明白為何要用牛奶杯裝威士忌。原來是有寓意的。很精闢獨到的符號運用。」
「是你沒能融入這裡罷了。」她微笑著,拿起已經被我喝乾了牛奶杯,似是發現甚麼新奇事物一樣,轉來轉去觀察著。「你平時很少來的士高玩吧?」
「說來慚愧,今次還是第一次。一直不大願意去這些地方。弄得我緊張兮兮的。」
「怎麼反而緊張兮兮哩?大家都在放鬆。」
「我想是因為不了解來這裡有甚麼目的吧。要跳舞嘛,一大群人擠在一起怎麼跳哩?要喝酒嘛,隨便一家酒吧的酒和杯都比這裡好。要聽音樂,在家也可以聽,而且的士高音樂我也沒多大興趣。」
「那不為了看女孩?」
「那在咖啡店就夠多了。譬如說妳?」
她做了個與上次取出香港旅遊書時無異的表情。我想,原來這是她的招牌笑容。「有句說話,只有征服一個遊戲的人...」
「才有資格批評那個遊戲。」我嘆了一口氣。「我懂了。是我輸了。」
她沒有作聲,只是一動不動的凝視我。的士高的強勁節拍持續。我留意到她的眸子是藍色的。藍得深邃澄澈,像海洋,彷彿能看透和包容凡間的一切俗事。
「別那麼認真。都沒有爭吵,哪裡有輸贏?」她徐徐道。話說得很輕很輕,加上環境嘈雜,我只能隱約聽見。「來,不慣在這裡的話,我們換個地方喝?」
「要換地方的話,我可是有好介紹。不過妳的幾位同事不會介意?」
「沒關係。你的朋友哩?」
「我跟他說說准沒問題。他可是求之不得哩。」
大概擠進人頭堆中也不可能找到同鄉。於是我用手提電話給他發了個短訊,說遇到朋友了,換個地方喝酒,還惡作劇的附帶一句「現實能逃就儘量逃掉」。他看了准會完全摸不著頭腦吧。
發罷短訊我和她起身離去。走到出口的時候,我回頭看了舞池一眼。心裡盤算著,必定要再來一次。
她打趣地問:「怎麼了,眷戀來著?」
「當然不是。」我笑著回答。「可以問妳一個比較唐突的問題?」
「可以呀。儘管問,甚麼都行。」
「妳的幾位室友有沒有穿內褲?」
(八)
翌日,整個早上陽光普照,下午卻下起雹來。嘩啦嘩啦的打在你家的窗上。你在沙發半躺讀昆德拉的<<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讀到「我們都需要有人看著我們。根據我們生活所希望承接的不同目光,可以把我們分成四種類型。」的時候,一陣強烈的飢餓感忽然襲來。你是吃完午餐後才開始看書的,那只不過是大約一小時前的事。在這個時間產生饑餓感,對你來說是從未發生過的怪事。
你從冰箱內取出一大包蘑菇,滿滿抓了兩把,打算炒了吃。
這蘑菇是酒吧的一個常客送的。他是個愛爾蘭老伯,在郊區經營蘑菇養殖場。雖美其名曰養殖場,但其實只不過是一個偌大的森林。蘑菇就在那森林中生長。你說你非常喜歡吃蘑菇,此後他每次來都拿一大包給你。
「這怎麼好意思哩?」你客氣地道。
「沒所謂的。反正賣不完。這些小傢伙長得快!早上繞養殖場走一圈,採得滿滿一架手推車,才半天,到晚上又全部長成了,得再採一次!怎麼採都採不完,你說可不可怕!」蘑菇伯伯用濃重的愛爾蘭口音道。
「那倒也可怕。」你笑著說。他曾經叫過你幾次去養殖場住,幫他打工採蘑菇。可是你懶得跑,而且估量蘑菇採摘員的工作大概不會比酒侍快活,也就沒有答應。
蘑菇水份多得很,放在鑊裡炒,全都咕嚕咕嚕的給炒了出來。你倚在爐頭邊一邊喝茶一邊凝視不停浮現又爆破的氣泡。
你開始想像蘑菇伯伯的生活。搬進森林裡住,搭一間小木屋,四周長滿採不完的蘑菇。餓了便採來吃。炒蘑菇吃膩了便焗,焗蘑菇吃膩了便蒸。傢俱全部自己砍木製造。一星期到城裡一次,賣蘑菇以購買生活必須品,賣不完的便給酒吧的中國小伙子。蘑菇叔叔的父母和妻子也必定喜歡吃蘑菇。他們一起出門採摘,累了便回家,喝口茶,一同說:「真好啊!」吃一粒蘑菇。日復一日,年復一年,天天如此,從不間斷。
蘑菇炒好,你打開電視,在那面前邊吃邊喝茶。探索頻道正播放南極海豹獵殺企鵝的紀錄片。畫面中胖嘟嘟的企鵝左搖右擺地走著。還好下個鏡頭是海豹張開血盤大口凶神惡剎的模樣,否則你實在猜不透企鵝究竟是在逃跑還是在散步。
你始終不很了解他被槍殺這件事對你來說意味著甚麼。他死了,這件事對你來說非常遙遠,而且極不真實。即使彼得警官昨天沒有找過你,告訴你他的死訊,你還是會照樣上班,照樣炒蘑菇,電視照樣播紀錄片,企鵝照樣被吃掉。或許在一個月後的某一天你會忽倏想起:他已經好久沒來,難道是回香港去了?
你甚至覺得他只不過是一塊被採掉的蘑菇,到晚上又會若無其事的長出來,再用那近乎現代舞的步伐推門進入L’Hérisson,問你:「香港人?」。
既然你能把他的死比喻為蘑菇,那你不得不承認,他的死,你並不悲傷。你不知道那是因為你們認識本來就不深,還是因為你冷酷無情。怎麼都好,你並不悲傷,這是不能改變的事實。既然事實不能改變,原因怎樣都無所謂。
吃罷炒蘑菇,已經差不多兩點半。雹已停,太陽又再毫不吝惜地顯露出來。天朗氣清,太陽裝模作樣地覷眼道:「我一直都在這裡,剛才下雹只不過是你的夢。」
「這個地方一切都那麼不真實。」你回答說,出門往警署走去。
(九)
我和她自的士高離去。尖端科技隔音門依然盡忠職守。甫關上,的士高的音樂便戛然而止,像The Beatles的<<Till there was you>>,唱到「Then there was music~」時,結他忽倏斷弦。一瞬間鴉雀無聲,四個成員一齊對著觀眾木然空張著嘴巴。的士高外,我們呼吸截然不同的空氣,感受截然不同的溫度。一切似乎都在說服我剛才的事只不過是我喝醉後的想像。可她在我身旁,正與我並肩而行。我掃視她的側臉,驀然發現她臉上罩著一層淡妝。我不喜歡女孩化妝。儘管她化得極淡,還是有一股奇妙的不愉快之感掠過我的心頭。
「原來天使都會化妝。」我心裡想道。如是我想到在天國的化妝品公司放在櫥窗的減價貨。頂戴光環的天使爭相購買,場面一塌糊塗。說起來,天國有沒有晚上的?
沿河畔走著,醉酒者的嘻鬧聲和玻璃酒瓶的破碎聲漸漸褪去。拐幾個彎角,轉入一條毫不起眼的小巷弄中。兩旁停滿汽車,右面有一間酒吧,被面包車擋住店面,上面掛木製招牌,寫道:L’Hérisson,在門外隱約能夠聽見Debussy Suite Bergamasque的Menuet。
上次來的時候,我把這Debussy唱片也一併拿來,問那裡的香港人酒侍可否播來聽,反正當時酒吧只有我和另一個醉到不省人事的CEO模樣的人。其實我成為L’Hérisson的常客也是完全因為這個酒侍。他有種特殊能力,總能選出客人愛喝的酒,聽說從沒有失手過。每次我進店他便會給我選酒。有時候我獨個兒坐著喝悶酒不說話,他也不說話;有時候我帶著醉意信口開河,他也只是簡單的回應一下。但回應簡單絕不等同於敷衍。這酒侍的話儘管別人聽上去無聊至極,卻總是能把我的思緒帶到甚麼從未踏足過的地方去。
Debussy的音樂聽罷他很喜歡,我就讓他留著了。總覺得Suite Bergamasque理應是配紅酒的背景音樂。大概因為Debussy也是法國人。
這L’Hérisson從精雕細琢的橡木傢俱到酒侍我都無比喜歡。只是大門有點煩。它不會自己關上,而我又總是忘記,害我每次都得掉頭推它一把。哪裡都有跟不上時代的人和物。
不過這次因為尾隨我進店的還有她,我沒有忘記關門。這樣我留意到,與別人同在這裡喝酒還是第一次。以前總是自己獨自喝來著。
托酒侍替我們選酒後,我跟她解釋這傢伙的神奇能力。酒侍拿來一支St. Émillion,給我倒了小半杯。為何是St. Émillion哩?我又是完全摸不著頭腦。倏地腦海裡便浮現出許多對St. Émillion的批評,多得連我自己都嚇一跳:原來一支紅酒可以有這麼多缺點!心裡一陣納悶,但還是把已到嘴邊的批評又硬生生的吞回去。
我握住杯柄,拿起酒杯,微略傾斜,瞪起一只眼看酒的顏色;舉至面前,輕輕的吸口氣,喝了;跟酒侍點點頭,他給我們各倒一杯。她一直饒有興味的看我每個動作,做出「WELCOME TO HONG KONG」的招牌笑容。我裝作沒有看見。
「很懂葡萄酒?」她一口喝掉杯中的四份之一。「這真不錯。妙極。」
「認識這傢伙後,認為自己是一竅不通。眼下是在努力修行。」我抒口氣,漫漫打量四周。店內除我們之外,在角落還有一個穿西裝的在有滋有味地吸煙。煙灰缸中有五支煙蒂。駝絨大衣工整的掛在衣帽架上。我輕輕地依順Debussy的琴音搖動手上的酒杯,想像杯柄是指揮棒。在我的世界,鋼琴獨奏也需要指揮,而我就是那個指揮家。
「總覺得你好像電影中的某個角色。」她一喝乾了整杯。
「哪個?」
「<<花樣年華>>,或者,<<教父>>?」她扮起馬龍白蘭度吸雪茄的樣子。酒侍一邊偷笑一邊給她倒酒。
「或者是恐怖片。<<閃靈>>。」我笑道。
「這倒沒看過,一直想找機會看一遍。說起來,前幾天看過一齣,非常恐怖!」
「叫甚麼?」
她慼起眉頭想了好一會:「名字忘了。也沒關係。講吸血殭屍的。───來,我們乾杯。」她拿起酒杯道。我們碰杯,「鏗」的一聲,各自喝掉一半。
「主角與其伴侶遇襲逃亡那類型?」
「可不是哪───你是指類型片吧。那完全相反。講的是一伙人捕獵吸血殭屍,殭屍死命的逃。」她向我做出個調皮的鬼臉。「那伙人類也老謀深算,裝備齊全,又做結界甚麼的,害得吸血殭屍無法變成蝙蝠逃跑。」
大概是因為酒的關係,她的話比剛才多,表情也更誇張。可是卻非那種惹事生非的醉話。她變成一個心地善良而活潑的小女孩,皺著眉撅起嘴唇,力圖從有限的字庫中搜尋適當的字詞以表達在遊樂場中發生的趣事。
「聽上去倒像笑片。」看見她這個樣子,我來了惡作劇的興致,便挑釁起她來。
「可不是哪!對吸血殭屍來說可是件很恐怖的事。」她生氣地道。不過從眉眼之間我猜得出她有一半是裝出來的。也罷,酒喝多了便是如此,我也常常裝這裝那。
「我說哪───中國有無吸血殭屍的?」
「有是有的,可是和西方很不同。」
「怎樣不同?」
「雖然也吸血、也躺棺材,可是卻穿古裝,兩腳跳的,而且不能變蝙蝠。」
「怪模怪樣。」她笑道。「怎麼會兩腳跳哩?又不能變蝙蝠。抓起人來豈不麻煩。」
「這倒是說來話長。想聽?」
她點點頭,又乾了一杯,看樣子是想不住的喝下去。我也趕忙喝乾,示意酒侍把剩下的全部倒給我。畢竟我跟她認識不深,第一次見面便要人家喝醉,總不太好。
「很久很久以前───大約三百年前,東方的殭屍是跑的,而且跑得很快。他們吸人類血,吃飽了就回到棺木睡大覺。餓了便又出去覓食,如此而已───跟其他動物都差不多。」我本來想說跟人類都差不多,可仔細一想,事實卻不盡然,只好改口。
「有一只殭屍,飽睡大覺後想要推開門板出去,卻不小心卡住了,怎樣推也推不開。他無事可幹,躺在棺木也死不得───因為他不能死兩次。於是便在那棺木中終日思考。從生物學的問題到形而上學的問題,他所知而未解決的,都思考一遍。但很快便也無事可想了,畢竟他所知的問題也很有限。於是他便想,倘若有天能出來,應該先踏出左腳,還是右腳?他愈想愈發現這個問題的精妙之處。因為他先踏出哪一隻腳,都意味著往後的步伐將完全不一樣。」
「這殭屍倒是大哲學家。」她笑道。
酒侍也在聽。我呷一口紅酒,便繼續說下去:「如此過了十年,棺木都已經腐化了,那只思考的殭屍早就能出來。但他卻因猶豫先踏出哪一隻腳而遲遲未出。他希望為自己的人生做一個正確的選擇。」
「如此又過了三十年。有個道士經過───你可以把他當成東方式的驅魔人。他是一個失業的道士,因為在那個年代的中國,道士供過於求。他見好端端的一只殭屍卻就這樣躺在棺木裡,便埋怨起他來。你為甚麼不出來哩?出來我便有工作。殭屍便如實相告他的問題所在。道士說:這還不容易!便『叮』的一變,把他的雙腳黏起來。兩隻腳一起走不就行了嘛!於是殭屍快活的跳起來。他教他的朋友和親戚這個道理,大家都點頭稱是。於是從此大家都兩隻腳蹦蹦跳跳。」
「真是怪事!」她聽罷笑得很開心。
「不好笑的。」我雖然這樣說,但也一起笑。「你不認為殭屍的遭遇很可憐?」
她托頭沉思,似是要把自己想像成那隻殭屍。說起來,我好像沒有怎麼聽過女殭屍。大概是「死都要重男輕女」罷。
「那麼,假如你是那殭屍,你會怎樣做?」她問。
「殺掉道士,又復躺在棺木中直至想出答案為止。」
「何以要殺掉道士?」她驚顎地問道。
「他剝削掉我選擇的自由。」
「你真殘忍。」她覷探酒侍一眼,像是在尋求他的和議。「而且,先走左腳還是右腳的問題,不是不可能有答案嗎?」
「一定有答案的,凡事都有答案。擁有足夠知識和付出足夠努力,答案便會出來。」
一陣沉默。
一直沒有作聲的酒侍給我們拿來兩杯開水,良久後說:「我壓根兒沒有想過這個問題。」
「換了是我,我會先走右腳。」她也開口道。
「怎麼是右腳?」
「習慣───」
「但說不定先走右腳會踩到狗屎喲?」我歪起咀角笑道。
「───就是說我想走習慣的右腳。但轉念一想,可能走左腳比較好,便打算先走左腳。仔細再想,擔心左腳會踏進窪洞之類的,便又決定先走右腳。」她合上雙手,把頭托在上面,活像基督教徒的餐前祈禱。「想到這裡,我就停。堅決走右腳。」
「可問題還是沒有解決吧?」我說道。
她喝一口水,堅決地凝視水杯,神情嚴肅。她此刻腦中想的大概是「堅決走右腳」罷。「這就是我看事物的宗旨。凡事只想三遍便作罷,往後不多想。在香港有沒有一個叫做『石頭、紙張、剪刀』的遊戲?」
「有的,不過我們稱之為『包剪鎚』。」
「怎樣講都行啦,只不過是名字。假設我心中想的是石頭,卻又覺得你大概會猜出來,於是我便打算用剪刀來贏你將要出的紙張。幾乎要出了,卻又怕你會用石頭贏我。」她一臉認真地正面瞧看我。
「這是猜拳時總會遇上的問題。」我本來只是打算裝出認真的樣子,可是卻不自覺地真認真起來。「我也遇上過。」
「那我便出石頭算了。從石頭想到剪刀是第一遍,剪刀想到紙張是第二遍,紙張想到石頭是第三遍,就停了。往後不多想。」
我稍稍揚眉看她,右手托著下巴,細心思考她這奇特的「三步理論」。
她的話使我想起中學時代的電腦課。
#include <stdio.h> int main() { for(;; ) { printf("我是傻瓜"); } return( 0 );
除非按BREAK OPERATION。否則電腦會一直永無止境的說自己是傻瓜。
我又想到中文課。
那句諺語「三思而後行」。一思太兒戲,兩思嫌不足,三思剛剛好。四思是?五思是?
「那這個方法不是經常出錯囉?比方說包剪鎚會輸掉?」
「這也是沒辦法的事。」她攤手道。「而且,你超出第三步了喲!瞧,第一步是『決定只想三步』、第二步是『可能會出錯』、第三步是『也可能不會』,就停了,往後再想便是犯規。」
我把酒杯拿在手中擺弄著,思緒陷入一片混亂。給她這麼一說,我甚至不清楚自己是停留在第四步還是第二步。這樣的混亂曾經也試過一次。中四那年在維多利亞公園跟一個陌生老先生聊天。他指了下長、槐樹、小孩子、小孩子手中的巧克力、垃圾筒、他自己,和我,然後說:萬物皆有其道。
我一直以為「真理愈辯愈明」,現在看來卻只是在旋轉木馬似的繞圈。旋轉木馬奮力一直跑,以為自己有天會跑到終點去。
#include <stdio.h> int main() { for(;; ) { printf("?"); } return( 0 );
「瞧你,一副痛不欲生的樣子。」她在我陷入沉思間又變得輕鬆起來,對我甜甜一笑,撫摸我的頭髮。女人可真善變得很。「酒吧可是使人放鬆的地方!來,我請你多喝一瓶,喝醉了,通通忘掉。」
(十)
今日,彼得警官一直以拳師犬的姿態出現。他這人喜怒全形於色。快活時便嘻嘻哈哈的哼著的<<CALIFORNA DREAMIN’>>,煩燥時就變成拳師犬,就像現在這樣。
「翻查過那美國妹的出入境紀錄。她不在香港。」他兩手支在審問上。「可曾聽說過她想去日本?」
你搖搖頭表示沒有。
「這真有夠煩的。一個美國女人來到愛爾蘭殺一個中國人潛逃到日本。狗屎!為何總要丟到我頭上。」拳師犬使勁合上眼皮抓自己頭髮。根據前文後理,他似乎是在撥弄頭頂的狗屎。你非常想笑。
「都是女人!麻煩的狗屎!」他怒道。「昨晚我跟女友非常不愉快,所以你最好不要惹我。我問甚麼你給我全部老老實實的答出來。我問你睡過多少個女人你都得答。」然後他像想起甚麼似地一頓,問:「你睡過幾個女人?」
你搖搖頭說沒有。
「一個也沒有?」
「一個也沒有。」
「思想保守的中國人。」
你不大肯定他這評價孰褒孰貶,所以也不知道該做甚麼反應,便索性甚麼反應也不做。
拳師犬見了,咕的叫著,看樣子非常想咬人。
「除了美國妹和你外,那狗屎在這裡可有其他熟人?」他大聲道。你想這下終於有點<<刑事偵緝檔案>>的感覺。
「這麼說,是有一個已退休的教授,與他特別稔熟,經常互到對方家作客。可他好像不大喜歡他。」
「狗屎!說清楚哪個他哪個他好不好!」
「是死者不喜歡教授。」他為甚麼一直都在說狗屎狗屎的?
「自大的中國人。人家可是教授,你一個小小咖啡店員如何不喜歡人家?」
你又不明白咖啡店員不喜歡教授何以就是自大。但你實在有點怕他會沉不住氣對你大揮其拳,只好點頭稱是。彼得警官見你同意,氣還真消了不少。
「你怎知道他看不起他?」
「有次他醉酒告訴我的。」
你忽倏意識到他跟你話講得最多還是那一次。那是稀里糊塗的亂扯一通,說來奇怪,你卻反而覺得容易理解。否則那個正常的他說正常的話,你是幾乎完全不明白的。就像有一次你在Phoenix Park碰見他。你看見他捧著相機在拍一個老伯灑面包糠餵鴿子。那時候,日光節約時制還未啟用,香港與都柏林還相差八個小時。看罷日落步行上班剛剛好。
你們講起原始人的話題。至於何以講起原始人,或原始人對你們來說究竟有何意義,你自然還是老樣子───完全不明白。
「你永遠也不會明白,也不要明白。不過我相信你不會想明白。所以你不可能明白。」他饒舌似地道。
「這就是你的人生。你注定是要不明不白的生、老、病、死。」
(十一)
那時候,日光節約時制還未啟用,香港與都柏林相差八個小時。
七時到八時是日落時段,是攝影人稱的magic hour。暖烘烘的夕陽光把小路兩旁的雜草、參天的櫸木、人工湖的湖水,湖中的小艇全部染成金黃色。一說起金黃色,我便總想起小時候方太教做菜,「把排骨炸至金黃色」。方太現在到哪裡去了哩?那個曾經為整個城市所熟悉的名字,已經被拋到九霄雲外,彷彿過期的蛋糕。我覺得到今天還會對她有所懷念的,只有我一個人。想到這裡,儘管無聊,我還是覺得無比孤單。
我喜歡攝影,特別是街頭攝影。我可以這樣比喻:照片是沙灘中的貝殼。而街頭攝影則有如漫步於海濱之間。一邊聽著「沙沙」的海濤聲一邊去尋那圖案不可思議的小玩意。幾個小時後,捧著滿滿一個百佳袋回家。這光景就是想想都使人打從心底裡幸福起來。
隨性地在大街小巷中走著,遇到有趣的人、或事、或景物,便拍下來。回到家裡,打開電腦審閱成果。有好照片的日子我便非常滿足;沒有我也不沮喪。研究自己失敗的原因,下次一定拍得更好。
我正在全神貫注地捕捉一個戴鴨舌帽的愛爾蘭老伯在人工湖畔灑麵包糠餵鴿子。忽地背後傳來L’Hérisson的酒侍「嗨!」的一聲對我打招呼。他告訴我,他習慣天天都來看日落。
我們在一張於人工湖畔的長坐下。湖約有大約四份一個足球場大小,後面是雜木林,林前一對夫婦牽手散步。正上方是火紅的夕陽,穿透枝椏與樹葉的散射光把樹林上半碎成一片片,或大或小。遠看像粟米片,近看大概像炸排骨。
「可有讀昨天的independence?」我倚在椅背上,目光並無焦點。
他搖搖頭說沒有。
「裡面有一則報道,講美國科學家的新發現。」我看見一對情侶正在湖中一艘小艇中激吻。「他們說原始人在發明語言之前,能夠預測地震。原理和昆蟲差不多,比喻說是蟑螂───在地震或大雨來臨前總是爬出洞來亂竄一通。」
「啊───」
「他們也能跟動物做最基本的溝通。雖說是最基本,可是也比現代馴獸師厲害得多。比如說羊,原始人不用牧羊犬也能趕羊。」
「你奇事可知道得真多。」他笑道。我的目光仍沒有離開那對情侶。現在那個男的手在摸來摸去。
「我實在是很羨慕他們。」我道。
「原始人?」
「是啊。」
「希望能預測地震?或者跟羊說話?」
「都希望。」
「跟羊說話大概很有趣。預測地震要來幹嗎?」
我沒有答話。女的發現我在看,說了些甚麼,男的目光轉來。看樣子是怪我破壞他的好事。我把頭轉向酒侍。
「不是這樣。我希望的是───算了,沒甚麼。」
他沒有再追問下去。
我忽然有點惱怒。
「你永遠也不會明白,也不要明白。不過我相信你不會想明白。所以你不可能明白。」我一口氣說道,語氣自己說不清,也許也透露出怒意。
他愣愣地張大嘴巴,一臉茫然的樣子,像極水喝到一半見到火箭升空的河馬。我證實他是認真的全不明白,也罷。
「這就是你的人生。你注定是要不明不白的生、老、病、死。」我嘆一口氣。那對情侶竟又再激吻,真是荒謬的世界。
太陽隨我們的對話逐步沒入雜木林中。現在只剩一圈光暈,自沉沒的位置,由紅至橙蔓延開去。整片天的漸變色彩如同電腦圖像似的被染得極為人工而單純,除了左方一塊不大的雨雲外。它頑固的仍然堅持自己原來的灰色,似在說明如何自然也不會盡如人意。
也許他們其實在等天黑。若雨雲吹來,倒成了名符其實的翻雲覆雨。要是有機會,我也想試試在翻雲覆雨中翻雲覆雨。
「你這人我是完全不了解。我太笨,而你太聰明。」他徐徐地道。「但你要是想當原始人,真心真意的想當,那還容易。」
不過真要搞的話怕不只是翻雲,還要翻艇哩。
那還容易?談何容易?
「放棄不再說話就行。裝聾扮啞。不是說有些人,明明不是盲的卻終生閉眼生活,說甚麼「用心眼才能看得真」?」
不是那樣簡單。我就連刪掉愛爾蘭老伯餵鴿的照片都做不到。
回頭一看,老伯已經走了。一群鴿子還在地上團團轉,啄食所剩無幾的麵包糠。
我為白鴿感到悲哀。牠們已習慣公園這個安全又豐足的天堂。要是哪隻有天想來一點改變,遠走高飛,勢必將失去牠在這裡所擁有的一切,甚至連生命也大受威脅。換句話說,牠們已經失去作為鳥的自由。比起沒有得到餵飼的白鴿,他們在某種意義上來講,更為痛苦。
一把女聲曾這樣說道:「酒吧可是使人放鬆的地方!來,我請你多喝一瓶,喝醉了,通通忘掉。」
「要上班?」
「是的。現在差不多得走。」
我想起「三步理論」。也許就是這樣簡單。
「一起去好了。」我欠起身,伸一個懶腰。心內湧起對一股對人工湖大喊一聲的衝動。
我最終還是沒有這樣做,只隨著懶腰發出「啊」的一聲。明天可以再大聲點。後天更大聲。
我一邊想著,一邊和酒侍向L’Hérisson走去。
(十二)
至於他酒醉的那夜,是你們談論原始人那天大約兩星期之後的事。
那夜他說了很多髒話。儘管你連一個比較粗俗的字也從沒聽他說過,他一說起髒話來卻異常流利,而且帶著一種紮實而親切的感覺。「他媽的」這三個字,就像是樓下麵檔廉價又大粒的三粒雲吞。
「他媽的孔子!他媽的馬克思!他媽的培根!薩特、柏拉圖、唐君毅,全都是吃狗屎的混蛋!」酒精使他的臉紅掉大半。頭髮已經不知被他撥弄過多少次,如雜草般披在他頭上。
「怎麼說?」你邊擦拭酒杯邊問。
「全部就只懂得把自己的快樂建築於他人的痛苦之上。」說完,醉角向上戚一下。「自恃有點爛聰明便向他人說教,為高高在上的自我滿足感而犧牲人類的幸福。混蛋!」
「犧牲?」
「創造哲學理論呀!把簡單的事物複雜化。這就是所謂學者最擅長做的事。連篇廢話加上大量的-ism, -logy和 –ation,即成論文一篇。比做菜還容易。」
他把杯中的Burgundy一古腦兒送進嘴裡。你伸手想去給他再斟,他卻自己先攫起瓶子斟了。
「這...怕有點武斷吧?」你問。
他兩手一攤,無奈地笑:「你讀過斯湯達的<<論愛情>>?」
「讀過一點。」你點了下頭。
「荒謬又自以為是。愛就是愛,不愛就是不愛。滿腹經綸也不見得能成為情場聖手。愛情的珍貴在於她的簡單,他卻妄想要把這種簡單摧毀掉。讓人作嘔!」說完又以唇重覆一遍:作嘔。
「這樣世上本來極易明白的事反倒弄糊塗了。正因如此,才會有人說『我不懂愛』、『究竟這算不算是愛?』、『我做人是為了甚麼?』諸如此類的話。然後他們都去讀那些狗娘養的大哲學家的書,聽他們的話。讀完驚嘆一聲:偉大!媽的,那些魔鬼的目的也就達到了,高高在上的欲望也就滿足了。」
「這個───」
「你看,遊樂場這麼多孩子在玩、在笑。這批狗卻強迫他們思考自己為何在玩,為何在笑。這樣一來,這群孩子長大後,便索性不玩了,不笑了。是不?」
雖然聽上去盡是歪理。但你無從反駁。或許事實正如他所言。以你自己為例,做人就沒甚麼意義可言,可你還是活得好好的,生活非常愜意。你一想哲學問題就頭痛───不想自然不痛。
吧另一端一位金髮女人招手示意你給她添酒。你點了下頭走過去。她對你一笑,道:「真會挑音樂。」便又復埋首進她的書中。這時候播的是Debussy的Arabesque。你邊斟酒邊歪頭看書的封面。那是一本德文書,封面寫著<<Der Prozeß>>。你認得作者的名稱Franz Kafka,但書名卻毫無頭緒。
「今天到那個退休教授家吃飯了。上次跟你提過的那個,記得麼?」
你邊在電腦記賬邊點頭道:「記得。上次是他去你家作客罷?」
「是的。我帶了兩個朋友同去和他認識認識。大概那是當教授的職業病,總喜歡說教。說的話留聲機似的盡抄別人,還以為自己品格思想皆高尚,其實只不過是那批所謂大哲學家的傀儡。亂說一通,講甚麼人生目標,聽得我真想翻白眼。死神!直把人拉進地獄。」
「講人生目標和地獄又有甚麼關係了?」你把頭轉過去笑著對他問。
「人要那他媽的目標幹嗎!目標達到了,人就可以去死了嗎?達不到,人的一生又就毫無意義可言了嗎?」───「去死了嗎?」他重覆著。
你在想,他是否也知道自己有這個小動作?
他乾了杯,又自己斟起來,還弄得滿都是。你趕忙拿抹布去擦。
「對不起───然而就是有些笨屎蛋聽得津津有味,把他的話當成金科玉律。就是因為這些人,一邊聽一邊啄木鳥似的不住點頭,才助長這幫惡徒為非作歹。原理和不鎖好門窗引賊入屋是一模一樣。」
「那你又怎樣回應他了?當面駁斥不成?」你問。
「我低頭喝菊花茶。」他支著額頭,重重的嘆口氣。「比喻說孩子吃奶咀。儘管奶咀本身是一個謊言,孩子跟本就啜不出奶。但你把它拿掉了,孩子還是哭,還是恨你。對不對?」
你點頭。
「你拔掉孩子的奶咀,最壞也只不過是哭。因為孩子的奶咀只吃了一兩年。假若你想拔一個吃了三四十年,甚至六七十年的奶咀,他們必定啜得死死的,不會輕易讓步。而一旦你成功,也勢必引發難以想像的後果。這不是哭哭就能了事的。」
你們好一段時間沒有說話。Arabesque之後是Suite Bergamasque的Passepied。老闆從經理室探出頭來一望隨即縮回去。金髮女人向你們覷一眼,繼續看書。你忽發奇想:要是Kafka的手稿如其遺囑所言全燒掉了,金髮女人今日手中捧著的會是甚麼?
還是書,其他作者的書。總之不可能捧著遊戲機,更不可能捧著炸彈。
「有沒有炸彈?」他問。
「炸彈?」你不禁愕然。
「我要炸掉一切道理。」他神情疲憊的笑著。「還有自己。」你想他真是喝得太多。
又是一陣沉默。
「喝杯水?」你邊斟水邊問。
他有氣無力的點下頭。你把水遞給他。
「喲,你要我閉咀。是不是?」他喝口水,伏在吧上,透過水杯望著你。
「我哪有呀?」
「有。上次在Phoenix Park。你說,要當原始人得先閉咀。」
「噢,是那件事。」
「明天開始我便會閉咀。今晚就讓我好好的說下去罷。」
(十三)
「就是這樣。」我在巴士上跟同鄉解釋我和她的關係。的士高那夜之後他一直沒問,我也一直沒說。原來他是以為我秘而不宣,沒敢追問下去了。
「那麼就是,甚麼也沒有發生───甚麼也沒有?」他不無失望地道。
「甚麼也沒有發生───甚麼也沒有。」我也鸚鵡學舌地道。
「甚麼嘛,真沒趣。今晚可不能這樣丟臉。一定得手、到、禽、來!」同鄉說最後四個字的同時做一個鷹爪的動作,擰一下手腕。
「我今晚是去尋開心呀。女孩是其次。」
「有女孩不就開心了吧?」
「這個───」
「不就是啦!」他打斷我的話頭道。
巴士在Aston Quay停定。我們下車,往上次那所的士高走去。天還未全黑,街上已開始出現大呼小叫的醉漢。三五成群穿全套運動裝的街童東張西望地擦肩走過、揹背包的遊客嘰嘰咕咕以莫名奇妙的語言不知討論些甚麼。一切仍和上次一樣。不,不一樣了。在街上溜躂的女孩穿的比那夜更少,不少還大膽穿起迷你熱褲來,鮮紅色,或者黑色。寒冬大概已經過去,天氣開始漸漸暖和起來。
排隊進的士高時,我驚覺自己竟能隱約聽見場地中音樂的強勁節拍。這現象有兩種可能性:一是隔音科技的退步,二是我自身的進步。前者的可能性甚低,多半是後者。這使我多少從心底裡高興起來。也因此,在身份登記後,當我發現場地的隔音門原來只不過是虛掩著之時,比剛才強烈兩倍的失望感也油然而生。
不管怎樣,我今晚是要尋開心。咕嘟一聲和同鄉各自喝下雙倍伏特加後二話不說便往舞池擠去。我發現舞池中的人十有八九說穿了都只不過是胡亂扭動身體而已。所謂跳舞不過如此,自己也就放心起來。先是跟隨節拍點頭,然後是擺動雙手,左右轉動腰肢,一會兒後我已經可以左右前後的踏來踏去。這使我記起在我還是小學生時聽的那句兒歌:「我~都做得到!」總之,的士高音樂也有其可愛可敬的地方。
「嗨,不錯嘛!」同鄉道。
我使勁踩著舞步,跟隨厚重的低音鼓一首接一首的不斷跳下去,。跳到第四首,同鄉裝瘋扮傻的與一個棕髮西班牙女孩不知拉扯到哪裡去。我使勁的跳著。
第七首完結後,一個濃妝艷抹的高窕金髮女孩忽倏直闖而來摟住我衝我的咀唇死死的吻下去,我一時不知所措。她身後的一伙人隨即起哄,拍手歡呼。吻持續了五秒。然後她鬆開雙手,笑了一下,說對不起。
「沒問題,我倒享受。」我說。
她又笑了,回到她身後那群朋友之中。我立時退出舞池,徒手使勁的抹了下唇,整只手掌登時染得一片殷紅。自吧要了三倍份量的伏特加,甫接過牛奶杯錢也未付便大口乾掉。倚吧抬頭仰望,球狀彩色射燈不規則的轉動著。紅、黃、藍、綠、橙、青、紫,一支一支射進我雙眼中。哪種顏色看上去都極其鮮艷奪目。
「老兄,十元五角。」酒侍對我叫道。
我一邊從錢包取出一張二十元紙幣,一邊「哈哈」的笑出聲來。為每一種顏色喝采!我想。我意識到自己大概是有點醉了。可是,管他的,我來是要尋開心。於是,我又把身體擠進舞池中復再扭動起來。
我沒再留意幾乎要震破耳膜的音樂自哪裡開始,哪裡完結。一段時間後,同鄉跑來尋我。大概是擔心我悶倒、或者怕我會跑掉。
「沒問題!我既不會悶倒,也不會跑掉。」我大聲答,在他問之前。
「行,行。」他滿意的笑著,掉頭自人海中沉沒下去───我也沉沒下去。DJ這時候播的音樂我認得,是Enya的「The Celts」。理所當然已被的士高化,完全變了一個樣。連New Age音樂都能搞成這樣,我也只能佩服得五體投地。這樣一來說不定John Cage的<<4”33’>>也能搞出的士高混音版。
除了間中播Enya的歌曲外,其他的我一概聞所未聞。
如此使勁的跳了許多時候。
在左方兩個妳推我撞嬉鬧著的紫髮女孩之間,我倏地瞧見一個身型臃腫得叫人產生震撼感覺的女人。她一雙胳臂揮舞旋轉,兩腳跳著───同時起跳,同時落地,與中國殭屍用的是同一方法。沒有明確可辨的腰,因此無法知道是否有扭動腰肢。與之相反顯而易見的是黑色低胸裝只遮住了十分一的兩個碩大的乳房,隨著身體的運動上下抖動著。我彷彿可以嗅到自那兩個肉團散發出來的味兒───汗臭與人奶味不完全的混合。她喜不自勝地笑,一副滿足享受的樣子。一瞬間,我完全明白「逃避現實」這遊戲所謂勝利的真正意義。在視覺加上酒精作用下,我吐了起來。
就在每人佔不到一平方尺的舞池中。我吐得淋漓盡致。
我猜很多人會愕然、很多人會咒罵、很多人會對我投以厭惡的目光。我不曉得在舞池中嘔吐是不是常有的事、我不曉得有沒有弄髒某人的褲和鞋、我不曉得嘔吐物何以是咖啡色、我不曉得這樣做是否正確───閉咀成為原始人這件事。我有太多的不曉得。再給我多少年都不會曉得。我不曉得不曉得。何以我總是不曉得?
到我的思緒稍為清晰時,我已身在一輛的士中。它穿過疏落疏落的路燈在無人無車的路上向我家駛去。我觀望窗外無垠的夜色,企圖藉此平復心情。但今夜的天空卻沒有月也沒有星。我按下手上電子錶的螢光鍵:兩點五十一分。我從未在這時間看過天。它是我見過的天空中最黑最暗的。那是連最後一點微弱的光都消失殆盡的純粹的黑。它給人一種感覺:死後的景象就是這個模樣。
手機響起,The Beatles翻唱Mr. Moonlight的mp3鈴聲。我按下紅色的OFF鍵,拒絕通話,然後給同鄉發短訊:我沒事,別擔心,只是有點喝得太多。正在回家路上。
短訊發畢,我閉上眼攤在坐椅上。首先想到的是結論:怎樣也贏不了這場遊戲,就我而言。
那還容易?談何容易?
不是那樣簡單。我就連刪掉愛爾蘭老伯餵鴿的照片都做不到。
這樣,一股好比無底深潭的幻滅感湧上心頭。我深切意識到人作為人 (而非的士,或者更接近說,的士的變速器)的某種機能在十多年的摧殘下已經在我身上徹徹底底的喪失。情況好比煙吸得多,患上肺癌,肺部機能喪失,不能醫治,不能更換,只能等到撐不下去的那天,痛苦地死去。我一直潔身自愛,從沒吸煙,沒想到卻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任由另一種更狠毒的毒物侵蝕我的生命。到我發現時,已是末期。怎樣努力都不行,怎樣思考都沒辦法。努力或者思考便能治好的不治之症,邏輯上顯然並不存在。
「老兄,十八元五角。」
我下車,的士與室外的溫差使我禁不住打了個寒顫。夏天雖近,然而所謂暖和起來的天氣,只不過是我的錯覺罷了。
(十四)
電話鈴聲響起,音樂你沒認得。彼得警官看看來電顯示,倏的一聲不響起身走出房間。小腳色一直望著他直至審問室白色的門「砰」一聲閉上。他把目光轉到你身上,稍微點頭,做一個抱歉的笑容。你也點頭作回應,示意:沒關係。
「對不起,多半是他的女友。」他搭話道。「除了女友以外他所有來電都當面接的。不論眼前的是你還是愛爾蘭總理都一視同仁。」
小腳色在彼得警官離開後顯得很輕鬆。他呷一口茶後續道:「實際上還真遇過這麼一回哩。」
「在總理面前講電話?」
「是喲。總理來到我們警署參觀,各同事自然裝腔作勢起來,嚴肅工作。彼得的手機忽地響起,接著竟大聲喊:媽我今晚下班晚,沒空兒買意大利粉。警署仝人登時張大咀巴望著他,他卻還不曉得有何不妥。這是警署的經典笑話。聽說連Belfast的警署都知道。」
「那總理如何反應?」
「他答說:很高興見到警員與家人關係如此和睦。大家都隨即大笑,起哄起來。不愧是總理,一句話便化解尷尬氣氛。」
你點下頭。
「還有,剛才他針對中國人的話也請你忘掉吧。他人不壞,只是有點自大和過於直率。禮貌這玩意兒他是一竅不通的。但也正因如此,加害別人呀使詐呀那些勾當他也是絕不會做的。」
「我沒有放在心上。」
「警署同事有時也受不了他,可是總括來說和他也是很要好的。這種人在現代社會已非常難得,是不?」
說著,彼得警官回來了。他默然不語地坐下,「啪」一聲使勁把手機擲到上。你覷一眼手機,看來原好沒壞。
手機的品牌是Nokia,型號不懂。你一直覺得日新月異看上去卻又差不多的各款手機型號極難記住。然而很多人對此卻如數家珍,熟練得幾近打麻將牌似的,看都不用看,只消一摸便一清二楚。你一來不能,二來也不為。對你而言,認手機型號不如認鳥的品種。鳥不會推陳出新,從繁華都市如香港都柏林至荒蠻之地如阿馬遜森林都隨處可見。手機充其量只能震動,人能走路,鳥能飛。鳥比甚麼都更值得擁有名字。何以人們卻寧可記住手機型號哩?你百思不得其解。
「我是一個警官,收入豐厚。」彼得警官在一陣沉默後陡然抬起頭說話來。小腳色的視線從警官轉向我,又轉向警官,點了下頭道:「是呀。」
「身形健碩,也重視女朋友,永遠把她擺在第一位。」彼得警官繼續道。
「開的車是Benz,在Marino有物業。我也是個很懂浪漫的人。有智慧。」
小腳色不住點頭。
「可她為甚麼要離開我哩?」說完,彼得警官竟嘩啦的淌下淚來。狗屎!狗屎!他不住的喊著。小腳色立即起來,向你打個眼色,擺手示意你離開。
你悄悄起身走出審問室。關門時從門縫間見到小腳色正為彼得警官擦眼淚。你忽然有種預感:他們的一幕已經結束。這二人將以在白色畫紙中站著的人為坐下的人擦眼淚這個圖像印在你的腦海裡。假若五十年後,你驀然想起他們,這圖像便會浮現於你眼前。在一個不可知的世界內,小腳色永遠為彼得警官擦眼淚。
而他則永遠跳著現代舞推門進L’Hérisson。
後來事實果然如此。這是你最後一次看見他們。
走出警署後,你漫漫踱步到中國人稱「寡婦街」中的一所咖啡店,在露天的位置坐下,要了杯咖啡。你仍不知道煉奶的英文名稱,只好要牛奶,加點兒黃糖。
從你的位置可以看見一所偌大的Marks and Spencer百貨公司。正值下班時份,人潮在其前面穿插不止。大多是穿著整齊辦工室裝束的成年男女,間或有三三倆倆穿校服的學生走過。光景儼如香港的尖沙咀。
侍者端來咖啡,你道聲謝。咖啡香氣自杯中飄來。你打算在喝之前就這樣先坐著享受一下。
失戀的經驗,你也曾經有過一次。那時還是中學時代。你的初戀女朋友約你下課後在天台見面。你跑上天台,她二話不說即刻深深的吻了你,吻得很深很深。你們交換彼此的唾液,交換彼此的愛情,交換彼此的靈魂。然後她說:「你太好了,別說追上你,就是跟著你的步伐都使我透不過氣。我很辛苦,對不起。」說完逕自下樓去。你在天台獨個兒站著。黃昏時被最狠毒的那個校工發現,抓到訓導處。未經老師許可進入天台是觸犯校規的行為,按理會被記過。但你那時是優等生,學業成績出眾且是風紀隊隊長,訓導主任也不忍破壞你那近乎完美的成績單,嚴厲責罵便了事。然而這事後你的成績一落千丈,退步到只能勉強升班、勉強畢業的程度。
老師們失望之極。他們把你的事當成過早戀愛對學生產生不良影響的例子到處宣揚───沒有指名導姓,可大家都知道主角是你。就連許多要好的朋友也認為你的轉變是因她的離開而自暴自棄。你知道事實並非如此。你只是透過事件,獲得新經驗,再跟據之而為你的人生作出調整。調整後的你比與她一起的時候還要輕鬆愉快。但他們全不了解。
你喝一口咖啡。與其香氣不成正比,味道出奇的酸。於是你不喝了,把杯湊近鼻子,聞著便算。
在那個不可知的世界中,她在天台與你接吻。永遠在深深的與你接吻。交換彼此的唾液,交換彼此的愛情,交換彼此的靈魂。對你而言,那個不可知的世界才是真實的世界。
(十五)
已安全到,勿念。
我現在身在一家路邊的咖啡店中。這店興旺得誇張,在這裡坐了兩個多小時,侍應生每秒都在呼嘯來去。四周充滿對我來說毫無意義的語言,播著聞所未聞的流行音樂。我拿起Iced Caramel Latté (沒有你做的好喝),在飲管距離咀唇五厘米處倏的停止一切動作。不霎眼,不呼吸,甚麼也不做。我覺得自己好像<<The Terminal >>那宣傳海報中的Tom Hanks。
那個送別的吻,我把它夾進床褥與床板之間了。這樣的話,她既能夜夜陪我入眠,而且即使強盜進屋也不至於尋見。在窗外的月光特別皎潔的晚上,我會哼著<<Clair de lune>>,珍而重之的揭開床褥拿出來細味一返。
我們之間自然不存在愛情。然而誰說完美的吻必然包含愛情哩?想來想去,我竟發現迄今為止沒有一個愛情的吻能讓我深刻的記住。能描繪空間的記不起時間;能想起時間的遺失了空間。測不準定理似的,宿命性的不完全。
而都柏林機場門外的這個吻卻如紋身圖案般,連最微不足道的細節都深刻的烙印在我的腦海裡───從烏雲中散落散落穿透出的陽光;輕柔但有點乾燥的東南風 (我記得那風朝我正面吹來。我為此查過地圖,那是東南面。想來也有點無聊 =));你穿的棗紅色襯衣;我穿的白色絨外套;我們穿的淺藍色牛仔褲;旁邊的機場巴士開動引擎的低沉的隆隆聲;你搭住我肩膀的手;我承受你壓力的肩膀;我摟住你腰肢的手;你被溫柔地纏繞的腰肢───我們就這樣吻著。只有吻的長度,我怎樣都想不起來。
這個吻對我來說是重要的。就如小王子、Bach一樣對我重要。我甚至覺得與我接吻的不是你,而是一個現代藝術的概念。那究竟是一個怎樣的概念哩?想不透,想不透,想不透。想了三遍,仍是毫無頭緒,只好「呵」的一聲作罷。
「呵!」的一聲,這樣心情就會自然而然地歡快起來。你知道為甚麼嗎?
因為我做了作為自己最想做的那個選擇。在美國早前非常流行四個字母:「WWJD」。它的意思是「要是耶穌基督會怎樣做?」我並非基督徒,對耶穌基督的處事手法沒有多大興趣,而且要是全世界的人都按照耶穌基督的做法為生活上的每件事做選擇,恐怕世界也非毀滅不可。我有興趣的是WWID。要是我,會怎樣做?詢問潛藏於內心的自己,作出忠於自己的選擇。
人最可愛的地方乃其本質。這本質無論廣義至愛的本能,狹義至酒的偏好,皆一樣可貴。強行要自己成為別的甚麼人或甚麼神,於人類整體或個人而言哪個終點也達不到,只會陷入dead loop之中───「叮!」當機。
所以,強迫自己去的士高、砸爛心愛的相機,對你來說是否正確的事哩?你得問問自己了。WWYD?
至於你提到的那個「你老了準會變成這副模樣」的老教授,他也是以WWHD的模式作選擇而活了他的整個人生。我並不同意你所說,他的生命存在著甚麼悲哀。命運要你得到甚麼、失去甚麼;你生時一滴不剩的吸進,死時一絲不留的呼出。人生就是這麼一回事。人的意見與生活態度只不過是根據命運的配給推論而來。我們看似有選擇的自由,實質並無選擇的餘地。戰爭與文明便是這一連串似有還無的選擇之產物。
所以,只有傻瓜,或者鑽牛角尖的人,才會把戰爭與文明的賬賴在戰犯與聖人的頭上。戰爭不是罪,也並不悲哀。如果戰爭悲哀,文明應該跟它分享同一份心情。如果老教授悲哀,那我與你也必然無處可逃。
說真的,對你的情況我有些擔心。希望你能儘快讀到這封電郵,給我回覆。祝安好。
(十六)
音樂家中我始終最欣賞Bach。他被譽為音樂之父,所使用的對位法精緻得不得了。洋溢的才華使他的一生非常多產。他的音樂作品包括三套神劇、四套受難曲、數百首宗教及非宗教性清唱劇、二十首協奏曲、十一首樂隊樂器組曲、二百多首管風琴樂曲和鍵盤樂曲、奏鳴曲、彌撒曲等等。音樂學家Schmieder於1950年為他的音樂作整理,編號由BWV1 數到1080。千多首音樂,無一欺場。
啊。
他的聖樂作品也充滿寓意,常以音符為語言比喻神的聖潔。比如說,他會用三個升號的調號來代表讚頌三位一體的聖父、聖子、聖靈,或者用大和弦象徵天家的光芒。除了作曲外,他還是一個很出色的管風琴演奏家哩。
是嗎。
那麼說說你吧。你最喜歡的又是哪個作曲家?
Claude Debussy。
呵,是他。很好很好,眼光不錯嘛!對現代西方音樂有深遠影響的印象派重要人物。儘管我認為其實質更接近象徵派。
印象派是怎麼一回事哩?
我以為你知道?印象派是十九世紀主要在法國流行的一種音樂樣式。這派音樂並不描述現實的事件,而是建立在色彩、運動和暗示之上。
那象徵派又是甚麼哩?
Jean Moréas於一八八六年發表了象徵主義宣言。他把象徵主義定義為反對「平舖直敘、雄辯、矯情和就事論事」、「形式本身不是目的,思想觀念乃是。」
我還是不懂。譬如說<<Clair de lune>>,我很喜歡這支音樂。你可以告訴我這如何比較屬象徵派而非印象派嗎?
自然可以。呃───這是Debussy早期的作品,沒有很大象徵主義的痕跡。拿這支音樂作例子未免有失恰當。
那<<La Mer>>哩?
這是後期作品。但是───
那麼,哪一首Debussy的音樂帶有象徵主義的味道?
猶豫
說起來,Debussy你最喜歡哪一首音樂?
Prelude to the Afternoon of a Faun。這支音樂在當時來說非常創新。
我真笨,怎樣也想不起是哪一首。可以哼一段給我聽麼?
尷尬
那Bach的作品之中你最愛的是?
Brandenburg Concerto No.2 BWV1047。
可以哼一段來聽聽?
沉默
你不是怕羞了吧?
是的,我老了。這麼在大庭廣眾哼音樂是年青人的玩意。
那麼,我哼一段你聽聽。───我覺得<<Clair de lune>>最值得欣賞的便是這個部份。旋律優美嫺靜,彷彿看見層雲如舞台的布幕似的向兩旁張開。一輪皎月於台的中央對你溫柔一笑,散發出潔白無瑕的月光。
是的,我也是這樣認為。你形容得不錯嘛!
我剛才哼的其實是Brandenburg Concerto No.2。
沉默
其實你已經失去音樂───或者莫如說音樂已經捨你而去。我說的沒錯吧?
沉默
沉默
(十七)
這一切已經是兩個月前的事。
你在一架龐大的英航波音777客機靠窗的坐位上。乘客正魚貫進入,依照服務員的指示有條不紊地尋找自己的坐位。你扣上安全帶半躺著。一會後,坐你旁邊位置的人來了。他是一個中國男人,樣子極度悲傷。你覷見他正在五官毫無意義地半張著把行李塞進架。他沒有答話的意思,打招呼的意思也沒有。也罷,你也不是那種見了同鄉就會親熱地叫老兄的人。
所有乘客已經各就各位。機長透過廣播以專業而親切的口吻向乘客問好並簡單講解飛行路線。隨後五官標緻的空中小姐手舞足蹈的教乘客穿救生衣。
儼如在表演一支沒有音樂的現代舞。
你擇下眼鏡,閉上雙眼。這一年來發生的一切彷彿是夢。你忽地嗅到咖啡味兒,緊隨其後的是葡萄酒香。味覺也漸漸感應出來烘面包與炒蘑菇的味道;耳畔流出James Blunt的<<You are beautiful>>與Claude Debussy的<<Clair de lune>>。你想起在中國餐館那個要求高卻又不付小費的常來的胖男人;你想起那個在超級市場買一次東西對你道十七次謝的婆婆;你想起在L’Hérisson邊跳現代舞邊推門進入酒吧的他。
那個已經不在的他。
飛機轟隆轟隆的起飛。機身開始穩定後,你拉開旁邊的窗板。往外望去,都柏林市正在迅速變小。你尋找在這個現在已經只有巴掌大的城市中一棟或兩棟能認出來的建築物。譬如說,那位於市中心高高的圓錐柱?然而你沒找到。飛機倏的穿過一層厚厚的積雲。外面變得白朦朦一片,這種徹頭徹尾的白你記得好像在哪兒見過。
這個夢會否也如其他無數的夢一般轉瞬間便消失在記憶與現實的夾縫裡哩?你為此沉思著。這夢非比尋常,你不願失去。你覺得隨著時間的推延,一年,兩年,三年,慢慢的你便能逐小片逐小片的解讀這夢在潛在意識國度中的含義。這時候,你發現前坐後背的網袋內有一支筆,一疊筆紀紙。你必須抓緊時機紀錄這一切。趁這個夢還沒變得支離破碎。
飛機終於突破那團厚雲。現在窗外一片開明。一團小小的雲絮忽然開始變形───它首先想變成一只鳥,變到一半卻又像搞錯了甚麼似的轉而變成一塊臉。那臉滿腮鬍子,正面朝你,表情嚴肅,儼如希臘神話的那個哈底斯。他對你大聲吼道:「你硬要強行把夢記下來,可會死得很慘喲!」
你緩緩搖頭,拿起紙和筆。開始寫起來。你忽然想起早前網上流傳的一張照片,那是飛機餐中的一包花生。背面印上「使用方法:打開包裝,吃掉花生。」
「要是我會怎樣做?」你對哈底斯回答說。
「要是我會怎樣做」我以唇語重覆一遍。
扣上安全帶的指示燈熄滅。無風無雨,我們平穩地經西伯利亞平原往香港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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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我猛然發現一個事實。。。 YANN TIERSEN----->YEUNG TIN S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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