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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June 30,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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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日放榜,大事勿用
Tuesday, June 10,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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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 that karma?
Karma is not a system of rewards and punishments meted out by god but kind of nature law akin to the law of gravity......the literal meaning of the Sanskrit word karma is ‘action’, but karma as a religious concept is concerned not with just any actions but with actions of a particular kind. Karmic actions are moral actions, and the Buddha defined karma by reference to moral choices and the acts consequent upon them. (Damien Keown : Buddhism – A Very Short Introduction, Oxford Press, 2000, P.37)
The theory of karma should not be confused with so-called ‘moral justice’ or ‘reward and punishment’. The idea of moral justice, or reward and punishment, arises out of the conception of a supreme being, a God, who sits in judgement, who is a law-giver and who decides what is right and wrong. The term ‘justice’ is ambiguous and dangerous, and in its name more harm than good is done to humanity.
The theory of karma is the theory of cause and effect, of action and reaction; it is a natural law, which has nothing to do with the idea of justice or reward and punishment. Every volitional action produces its effects or results. If a good action produces good effects, it is not justice, or reward, meted out by anybody or any power sitting in judgement of your action, but this is in virtue of its own nature, its own law.
This is not difficult to understand. But what is difficult is that, according to karma theory, the effects of a volitional action may continue to manifest themselves even in a life after death. (Walpola Rahula, What the Buddha Taught : http://www.spaceandmotion.com/karma.htm)
「佛學思想中最重要、最困難、最難解釋,因此最易使人誤解的,要算業力(Karma)論了。業力思想影響了整個亞洲文明。多數之亞洲人,皆以業力論為其道德 規範和宗教信仰之思想基礎。業力論在整個佛教中占極重要的地位,因佛學之基石實建築在業力思想上。業力論極難瞭解,極難解釋,因為業力之究竟深邃無極,畢 競非人類之智慧所能盡其幽微。業力思想常為人所誤解,因為有系統的分析和介紹此思想,實在異常困難,因此直到目前,我想尚無一個使人滿意的業力論在任何佛 學書籍中出現。下面就愚見所及,嘗試對此極基本,但極複雜和困難之佛教思 想,作一簡單之介紹。
業力,梵文叫做Karma(古譯羯磨)。Karma(或Karman)之字根是Kar,是去做或去行的意思。所以業力之“業”原是作業或行為 的意思。但是今天佛教徒心目中的“業力”,卻代表一.個極端複雜的多方面思想。在這多角的思想中,最根本的是說:“業力者,即控制一切自然界和道德界現象 之因果律也。”此一界說看似簡單,但若進一步檢討,則發覺業力思想之極端複雜性和含混性。為便於瞭解起見,茲從六個角度來研討業力論之思想。 (張澄基《業力論》,轉引自弘學《佛學概論》,四川人民出版社,2002年,p.318~319),另作者有把業細分詳述,又有講及唯識學的業力說,及澄清一般人對因果論的誤解,讀者可自行參詳,在此不必細引。」
「佛教深信因果定律的正確性嗎?
是的,佛教相信因果定律的正確性,正像大家相信吃飯可使胃囊滿足那樣的正確。
一般人懷疑因果律的可靠性,是因為僅僅站在當下一生的立足點上,來看善惡報應的不公平:有人吃苦行善一輩子,不但沒有好報,甚至還不得好死!有人貪贓枉法、為非作歹,卻在法律的漏洞裏逍遙自在,福壽雙全。
其實,佛教的因果律是通看三世的,人,除了現在一生,已有過去的無量數生,尚有未來的無量數生,現在這一生,若將過去及未來的生命之流連貫起來看,實在還不 及石火光影那樣的短促渺小。善惡因果是貫通了三世漸次受報的,業力的大小輕重,便決定了受報的先後等次。今生的修善作惡,未必即生受報;今生的禍福苦樂, 未必是由於即生的因素;今生多半的遭遇,是由於往世業力的果報;今生的所作所為,多半尚待到後世感報。若把三世看通了,心裏也就平服了。
再說,佛教所講的因果律,也不是像一般人所誤解的宿命論或定命論。佛教相信,唯有重大的業力不能轉變而被稱為定業之外,人是可以憑後天的努力而來改善先天的 業因的。比如前世只造了窮人的業因,今世果然也感生為窮人的業果,但是,生為窮人不要緊,只要自己肯努力,窮困的生活環境是可以改造的。這是將過去的因加 上現生的因,綜合起來,就是當下的果。所以,佛教的因果律,不是宿命論也不是定命論,而是不折不扣的努力論。佛教如果落於宿命論或定命論的泥沼,眾生成佛 的理論,也就不能成立,既然一切命運都是前世決定了的,人生的修善,豈不等於白費?
可見,佛教的因果定律,也是不離緣生法則的。從過去世的業因到現在世的業果,中間尚須加入許多的外緣,方能成為業果的事實,這些外緣,就是現世的努力與懈怠、作善與作惡。正像一杯糖水的本質是甜的,假若加入了檸檬或咖啡,便會改變那杯糖水的味道一樣。
總之,佛教的因果律是貫通過去、現在、未來的三世,而又連結過去、現在、未來三世的。現世承受先世的業因,成為現世的業果,現世的行為造作,既然即是後世的業因,也可加入先世的業因,成為現世的業果。
因果的道理聽來簡單,說來並不簡單。佛教,就是這麼一個看似簡單而實際並不簡單的宗教。」(聖嚴法師《正信的佛教》,http://www.bfnn.org/book/books/0014.htm#a29)
「佛教相信輪迴是確實的嗎?
這個問題的答案是肯定的。佛教相信,除了已經解脫生死(如小乘的阿羅漢)或已經自主生死(如大乘的聖位菩薩)的聖者之外,一切的眾生,都不能不受輪迴的限制。
所謂輪迴,實際上是上下浮沈的生死流轉,並不真的像輪子一般地回環。輪迴的範圍共有六大流類,佛教稱為六道,那就是由上而下的:天道、人道、修羅(神)道、傍生道、鬼道、地獄道,這都是由於五戒十善及十惡五逆(十善的反面是十惡,殺父、殺母、殺羅漢、破壞僧團的和合、出佛陀的身血,稱為五逆)而有的類別,五 戒十善分為上中下三品,感生天、人、修羅的三道,十惡五逆分為下中上三品,感生傍生、鬼、地獄的三道。作善業,生於上三道,作惡業,生於下三道。在每一類 別中的福報享盡或罪報受完,便是一期生死的終結,便又是另一期生死的開始,就這樣在六道之中,生來死去,死去生來,便稱為輪迴生死。
不過佛教特別相信,眾生的生死範圍雖有六道,眾生的善惡業因的造作,則以人道為主,所以,唯有人道是造業並兼受報的雙重道,其餘各道,都只是受報的單重道,天道神道只有享受福報,無暇另造新業,下三道只有感受苦報,沒有分別善惡的能力,唯有人道,既能受苦受樂,也能分別何善何惡。佛教主張業力的造作薰習,在 於心識的感受,如若無暇分辨或無能分辨,縱然造業,也不能成為業力的主因。所以,佛教特別重視人生善惡的行為責任。
正因為造作業力的主因是在人間,所以上升下墮之後的眾生,都還有下墮上升的機會,不是一次上升永遠上升,一次下墮永遠下墮。
人間眾生的造作業因,是有善有惡的,是有輕有重的,人在一生之中,造有種種的業,或善或惡,或少或多,或輕或重。因此受報的機會,也有先後的差別了。所以,人在一期生命的結束之後,朝向輪迴的目標,有著三種可能的引力,第一是隨重:一生之中,善業比惡業的分量重,便先生善道,善道的天業比人業重,便先生天 道;如果惡業比善業重,便先生於惡道,惡道的地獄業比傍生業重,便先生於地獄道,受完重業的果報,依次再受輕業的果報。第二是隨習:人在一生之中未作大善 也未作大惡,但在生平有一種特殊強烈的習氣,命終之後,便隨著習氣的偏向而去投生他的處所,所以,修善學佛,主要是靠日常的努力。第三是隨念:這是在臨命 終時的心念決定,臨終之時,如果心念惡劣,比如恐怖、焦慮、貪戀、鎮惱等等,那就很難不墮惡道的了,所以佛教主張人在臨死或新死之時,家屬不可哭,應該代 他佈施修福,並且使他知道,同時宣說他一生所作的善業功德,使他心得安慰,使他看破放下,並且大家朗誦佛號,使他一心向往佛的功德及佛的淨土;若無重大的 惡業,這種臨死的心念傾向,便可使亡者不致下墮,乃至可因亡者的心力感應了諸佛菩薩的願力,往生佛國的淨土──這是佛教主張臨終助念佛號的主要原因。
民間的信仰,以為人死之後即是鬼,這在佛教的輪迴觀中是不能成立的,因為鬼道只是六道輪迴的一道,所以人死之後,也只有六分之一的可能生於鬼道。」(聖嚴法師《正信的佛教》,http://www.bfnn.org/book/books/0014.htm#a24)
另外如勞思光先生用「自我」的流轉,但這「自我」乃非「生命」及「世界」之一部份,亦與「生命」不是一事。具體之「有生命之存」,如一個人或一匹馬,依佛教教義說,乃「自我」顯現於生命中,並非等於「自我」。而此種「歷輪迴之自我」乃一「個別自我」,而非靈魂。
而勞思光先生認為依佛教的根本觀點,生命活動基本上乃「自我」在昏迷中之活動;故以「無明」表之。而「自我」在昏迷中,即呈現一「盲目意志」,此即所謂「行」。就其活動為不斷追求言,即稱為「欲」。「自我」在「無明」的掩覆下,即成為一由欲推動之盲目意志;由此再生出「五蘊」等,遂成為具體生命。依此,所謂「業」即「自我」在昏迷活動之結果。此種結果「生出」的具體生命,且造成繼續之「流轉」,即「輪迴」(這只是修改及節選,詳請參看勞思光《中國哲學史》,三民書局,1999年,p.186~189)
業是一個很難解釋得很清楚的術語,甚至可以引上丁福保的《佛學大辭典》,杜繼文、黃明信編的《佛教小辭典》及吳汝鈞的《佛教思想大辭典》等。然有幾點要留意,業是否就是因果?我想兩者之間是有關連,但並非業就是因果,因果是一個法則,業則是勞思光所言乃「自我」在昏迷活動之結果。另外業本身不含道德價值,業應是一中性的用語。把業說成是種善因得善果等因果報應,三世報應是中國後來的小說家中所加上去的理論,如「現報論」經魏晉南北朝等的志怪小說,《搜神記》、《宣驗記》、《幽明錄》、《感應傳》、《冥祥記》、《冤魂志》等等的一再宣揚與傳播,及後世《夷堅志》之類講述因果報應故事之書的推波助瀾,就成了根深蒂固的民間信仰了。另外如明清小說,如馮夢龍的「三言」又如「金瓶梅」或再後一點的「肉蒲團」等都有宣傳因果報應論。
另外究竟有沒有因果或怎樣去解釋,讀者或可參透一下中論這幾句,可堪玩味:
若墮於無因,則無因無果。
無作無作者,無所用作法。
若無作等法,則無有罪福。
罪福等無故,罪福報亦無。
若無罪福報,亦無有涅槃。
諸可有所作,皆空無有果。
不過就算怎樣解釋都好,莎朗史東那句:「Is That Karma?」,有人說問號應該加在後一句才成,但好明顯莎朗史東那句「Is That Karma?」的說話是聲音比較響亮,獨立做一句問句都可以。而以一般外國的修佛者,都把karma解作因果報應無疑。所以我們只能說莎姐那句說話說得不合時宜,而又是對著舉國亢奮的中國人民講,後面那些說話自然不會有人理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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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前幾晚看鳳凰衛視的《一虎一席》,有個內地教師叫范美忠,因為在地震時拔足就跑,後來好像在天涯論壇發表及解釋了他這次經歷,于是給人起作了一個稱號叫「范跑跑」。
然後對面那個阿叔,好像叫郭松民說是什麼評論家,一味罵人不道德,語氣十分橫蠻不講理,十足十一個「憤老」。
其實首先什麼是道德,這位大叔也沒講清楚,就一直罵人家不道德。這只是以他本身的標準去規繩對方,並非什麼道德,只是這位大叔的主觀願望。
另外,我們學拯溺都知道,一旦遇到到周圍環境不安全的時候,應該以自身安全為準,于是在地震那刻拔足就走可以說是本能反應。再加上事前沒經過演練,這樣的情況下,以自己的生命為優先考慮也無可厚非。
當然,有人會搬出儒家的「見義勇為」、「見危授命」、「捨身取義」等,但我認為這些「義」的行為是應該或不應該的問題,就像宰我問三年之喪,孔子講完一大論道理後,也是說「汝安則為之」,由仁心點撥,既然這位先生,認為他自己沒錯的話,我們可苦要責怪他呢?他可也是災民之一啊。而且《論語》入面只是說「見義不為無勇也」,即是「你見到應該做的事不做,就是一個膽小鬼。」,那位教師也在節目中承認了懦弱啊,難道要個個都做文天祥這類的人嗎?況且這種行為只是無勇而非不道德,那位老先生在電視節目裏猛攻擊人家不道德,真令人摸不著頭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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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副局長及政治助理的問題,真令人摸不著頭腦。我想了很久,既然有新聞秘書,政務助理,還要政治助理來幹啥?兩年前曾蔭權開政務助理一職已惹來是非,今次的副局長相重國籍,及政治助理的架床疊屋,再加上任用的都是陳德霖的親朋好友,自從上次旅發局莊明華事件還沒讓人罵夠嗎?
再加上本來政治助理就是要為局長,副局長拆彈,反而未上任就已經來個自爆,我也實在擔心這幫人的能力。
再者,這樣做更會引起公務員的不滿,你請AO就是要這班AO在政府內打滾幾十年才可以擔任要職,但你突然來個政治助理,空降下來,收D3的人工,那我還對這個晉升的機會抱有期望嗎?難怪就連公務員體系出身的王永平也要大罵曾蔭權是蠢材。
以一個廿八歲,只有幾年在象牙塔的工作經驗,可以跳升得這麼快,坐正一個與副秘書長同薪級的職位,難怪會引來一大班在政府打滾了這麼多年的公務員不滿。再加上中國人的政治就是喜歡自亂其例,就以唐朝為例,原本只有中書門下兩省能有權入政事堂,而尚書省只是執行政策(有點像我們現在的公務員體系),原本是中書起草,門下封駁,尚書只是執行,不應入政事堂議事的,但後來卻逐漸自亂其例,尚書也可以入政事堂議事,又例如漢代,原本有內外朝之分,皇帝只管內朝,外朝歸丞相管,但後來又是皇帝僭權,把外朝都攬上身,乃後來禍端之濫觴。
我們看香港也如是,明明沿襲英國人的制度,但一去到自己人手上,就變成了自己的私人樂園,任人唯親,而且亦與中國歷朝一樣,原本由政治中立的政務員任的要職,反由一些人外來空降。
而我們只要看今次曾鈺成死撐說副局長沒有法例定明要放棄外國國籍,實在笑死人,竟然連你們的副主席都持有雙重國籍,你說民建聯那親中的顏面可在?(當然我知這是一個人身攻擊的謬誤,但不得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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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是之前看到LO的XANGA得知CCTV竟然夠胆死將悼念六四事件的燭光晚會說成是悼念四川地震的燭光晚會。
當然我不會說他作假,因為的而且確那晚是有順便悼念四川地震,但也不要以偏蓋全呀,明明那晚主要的目的是悼念六四的燭光晚會呀。
所以說,你們罵人家CNN作假前先反省一下吧,究竟你們堂堂一個國家新聞電視台,連新聞最起碼的專業操守都沒有,實在太令人失望,央視一次又一次令人失望,究竟這家電視台何時才會警醒?
看過這些笑劇、鬧劇,真不得不學莎朗史東問一句:「Is that kar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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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在迷迷糊糊下的況倉卒成文,自然多不當之處,還望讀者斧正。
**部份新聞資料參考自宋以朗先生的《東南西北》博客:http://www.zonaeuropa.com/weblog.htm**********************************
**補記,這幾天偶爾看到家中有本K.J. Kalupahana寫的,霍韜晦 陳銚鴻合譯的《佛教哲學 一個歷史的分析》,內裏有解釋業與輪迴。我原本覺得勞思光把主體性-自我-與生命分開可以迴 避了業報如何報的問題,但另一樣令我困惑的問題,在這本書內亦同樣問了一個同我一樣的問題,就是既然原始佛教既然講無我論,既然講「五蘊假我」,則這個自 我或主體性如何可以有連續性、永恆性或有這個業的必然性?但似乎這本書提供的答案很含糊,不能滿足到我。當然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參考一下《俱舍論記》及《異部宗輪論述記》的講法。
另外上述講過吳汝鈞的《佛教思想大辭典》,解釋業有幾句很重要:「從原因到結果,都可以說是行為,都可以說是業。不過,業較偏重行為的殘餘的潛在的力量。」(1994,P.460),而杜繼文 黃明信編的《佛教小辭典》則在最後定義為:「佛教認為業發生後不會自行消除,必將引起善惡等報應。所以業是有情流轉生死的動力,是佛教『因果報應』說的理論根據。」(2003,P.221),甚至連意為造作或行為等都有不同解釋。
不過我可以再強調一次,業本身沒含有道德價值,所以我不同意關大眠把業定為moral action。而業只是因果法則中的其中一樣東西而已,但不表示說業就是因果本身,此其一。而業是中性的,作善業作惡業則只是人類所作,包括身、語、意才會有什麼樣的報,就像剛才所提到的《佛教哲學 一個歷史的分析》認為佛教的業不是單單一種因果決定論,而還要看環境,發心,前世福德等其他因素,我舉一個不太貼切的譬喻,業就好比法律,法律本身無善惡可言,但一旦你犯法了,就會受到懲罰,你做了好事,就會受金紫荊勳章表揚之類,這是作用而言,而不是本質(法律)。但就如之前左兄話齋,為什麼有些人做了沒犯法,又為什麼有時同是殺人,為何有人會判終身監禁,有人會判誤殺呢?這就要加上其他因素了。
或許再辯論業是什麼下去也不會得出個所以然。因為這本不是知識論的範圍,無任何真偽或可證性可言。所以還是學禪宗,來一個干屎橛,止住這個徼向,止住執念,可能會比較好吧?
Thursday, June 05,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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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言檢跡
原本已很久沒更新這裏,加上最近諸事繁忙,也多只留言而已,但卻因上一篇引來一段澄清,寫著:「http://plastichk.blogspot.com/2008/05/blog-post_9010.html
維基常有錯資料,可是不見得維基就必然是錯的;考證的討論對促進文化有幫助,可是某些唯恐天下不亂的膠人,卻大大聲說「林忌引錯經典」,就未免成為了跳樑小丑,甚至有違當時人考證的原意了。」
後來順著連結前往,看後不禁莞爾一笑,原來常罵中國人差不多先生的林君,自己的考證也是同樣的差不多。
1. 頹唐的頹--根據在線新華字典的解釋
〖decay;dejected;dispirited〗萎靡不振的樣子
頹唐遂往,長辭遠逝,漂不遠兮。——王褒《洞簫賦》
這就是香港人口中的「頹」--比起頹廢的頹更直接吧?林忌原文說:「除了用來形容心情頹喪,或來自頹垣敗瓦...... 」香港人口中的好頹,第一個最直接的解法,就是講心情,除了心情以外的其他解釋,當然有很多很多經典可以引了,由始至終何引錯之有?
《世說新語》成書於漢代以後,要引更多以後的經典,上面的新華字典有更多,除非大家的興趣是鬥長,看來林忌也沒有必要再引了。
我想,你引文選之前就麻煩你先請看文選注吧,明明李善的注是「頹唐、隕墜貌。」,另外呂向的注是「隤唐(頹唐,五臣注本作隤唐)、聲微也。」,這就等于《文選‧馬融〈長笛賦〉》:「巔根跱之槷刖兮,感迴飈而將頹。」李善注:「頹,落也。」的意思,根本就沒有心情頹喪的意思,連原文都沒看過就貿貿然用在線新華字典的解釋,這是那門子的引經據典?如果要鬥早的話,為何不用《周禮》:「頹爾如委。」呢?單字一個頹,怎也好過用兩個字的頹唐吧?更與現在用單字頹字吻合吧?
另外林君說:
2. 馬馬虎虎來自滿州話 lalahuhu 的說法,除了上 google 找一找,可以找到一大打之外(維基以外),不妨問問老一輩的海外華僑,他們讀馬馬虎虎時,正是發出 「lalahuhu」 的音--為何如此呢?
據該人的考證,去到晚清 19 世紀仍未見有「馬馬虎虎」,卻有甚麼「麻麻糊糊」、「模模糊糊」,因此可見,馬虎一詞,受外來語(非漢語)引入的機會甚高,只是當時官方寫文言文,白話文未見普遍,因此這些口語寫法各異,就不足為奇了。
維基常有錯資料,可是不見得維基就必然是錯的;考證的討論對促進文化有幫助,可是某些唯恐天下不亂的膠人,卻大大聲說「林忌引錯經典」,就未免成為了跳樑小丑,甚至有違當時人考證的原意了。
呵,我也是頭一遭聽見google有一大打這樣的搜查結果就當是來源,那末我也在google找到另一個版夲的馬馬虎虎來源,就是有很多結果都告訴我,是來自什麼宋代傳說的畫家畫的「馬虎圖」教子故事,那末我又是否應該相信其來源?(因為有一大打),另外我也託了位馬來西亞華僑朋友問問他的老前輩,似乎得出的結果是他們根本未聽過這樣的發音。于是十九世紀末都未出現,就必定是受外來語影響,而不知道,原來中國有很多字都有音轉這回事,如果真的發lalahuhu的音,何必用明母的馬而不用來母的拉?這樣譯似乎更貼切啦。另外我再舉多幾個例子作為反證,「馬虎」一詞大約在元代已趨於成詞,如崔遵《和裕之》:「行李西來便得君,相從回首七經春。君方備悉原思病,我亦私憐仲父貧。底事卻成今日別,枯腸難著此愁新。鳶肩火色真將驗,馬虎何勞更問辛。」(《元遺山詩集箋注》附錄,人民文學出版社,1989 年,695 頁) 但尚未見有表「草率,馬虎」義的用例。而除了我之前引過的《清稗類鈔》及《正音攝要》外,如朱自清《古詩一首》:「這兩句單從文義上看,只是說麻麻糊糊辦完了公事,上快閣看晚晴去了。」,裏面的麻麻糊就與馬馬虎虎是同義,而1935年周作人在《苦竹雜記‧模糊》亦考證了:「模糊今俗語云麻糊,或寫作馬虎。我想這不必一定用動物名,還是寫麻糊字,而南北可通用。」,劉瑞明《『馬』與『狗』的諧音示虛趣難詞》前引文認為「模糊」最早本是「麻糊」的寫法。「麻糊」見字明義,是真實理據,而「馬虎」是隱實趣寫。另外李銘的《馬虎考》:「現在普通話叫『不認真』、『不清楚』做『麻糊』,也有寫作『蠻糊』,『麻麻糊糊』也有作『馬馬虎虎』。按《莊子‧說劍篇》:『劍士皆逢頭特鬢,垂曼胡之纓。』陸德明音義引司馬彪云:『曼胡之纓,謂麤纓無紋理也。』『曼胡』正是蠻糊之意。」另外,李銘又提出,馬馬虎虎是滿漢相互影響的結果:「野胡、夜胡,蓋亦指麻胡。此語傳入滿洲,滿人因稱假面為『瑪呼』。世人所云『裝瑪呼』者,即裝假面,亦即裝鬼臉之意。蓋又由滿語傳入漢語中。又輾轉訛變而謂裝糊塗為『裝瑪呼』,遂混『瑪呼』與『模糊』為一,而『模模糊糊』,亦作『馬馬虎虎』矣。」(李銘,《馬虎考》,逸經第九期,1936)另外擘黃的《麻胡考》亦謂:野胡「蓋亦指麻胡,傳入滿州,因稱假面為『瑪呼』。」(《現代評論》第4卷第80期),又馬思周《滿漢合造「媽虎子」》認為「『媽虎子』是滿漢語融合的產物」,清代滿族的『媽呼(狐)』只有兩個義項:指鬼臉,指怪獸。」「漢族『麻胡』,清代以前指人、指醜、指鬼。」融合後滿語排擠了漢語,唯「獸」(或怪獸)及其引申義「惡魔」得以行世。漢語改變滿語,使該詞成為嚇唬小孩兒的專用語。(《吉林師範學院學報》1998年第4期) ,最後吳慶峰《「麻胡」討源》:「『馬虎』同『米馬糊』、『麻糊』一樣,是由『模糊』轉來。」(《山東大學師範學報》1983年第3期)
如果林君認為這些人的說法都是膠的話,那我也沒話可說,還請林君能有更多的資料提出新證,我不是說維基的資料就必然錯,但如果有些人未經考證便隨隨便便相信某些說法,那便墮入了自己所說的差不多先生的圈套了。
另外林君在其五月十九日的entry中提到:「漢高祖劉邦取代了暴秦,儒者學者對中國政制的第一件貢獻,就是叔孫通制定「朝儀」,規定所有大臣上朝都要下跪保持肅靜!(在春秋戰國時,大臣只需盤坐著)。「禮儀官」會紀錄不守規矩的大臣,違禮嚴重者,可以被當場逐出。」,原來林君連漢朝是坐而論道這些簡單的歷史常識也不知道,跪對可是明朝以後的事呢!
另外也全靠李怡,使我把徐復觀先生的《兩漢思想史》中的論董仲舒的部份看了一遍。其實拉徐復觀下水根本沒什麼用,徐復觀《兩漢思想史中》寫道:「以災異為與君的失德有關,而是以災異警誡人君,這是古老的思想」(《兩漢思想史》,學生書局,2000年9月,P.328)又「由此可知,孔門不憑災異以言人事,即是不假天道以言人道。」(《兩漢思想史》,學生書局,2000年9月,P.329),而另外徐復觀亦提到:「周以前,人的禍福完全是由帝、天的人格神所決定,人完全處於被決定的地位。周初開始,帝、天的人格神對人的禍福退居於監督的地位,把決定權讓給各人自己的行為,但人 類行為的好壞,只由人類自身領受應有的結果,斷不能影響到人格神的自身。凡是宗教中的最高人格神,他只能影響人,決不可受人影響,否則便會由神座上倒了下 來。但董氏的天,是與人互相影響的,人天居於平等的地位,於是董氏(八)的『天地陰陽木火土金水九,與人而十』的溝造,乃是一個大有機體的溝造。(七)的『天氣上,地氣下,人氣在其間』,同樣表明是一有機的構造。這是以陰陽言天道的必然結果。在此一有機體溝造中,天人感應,成為由想像所建立起來的平列的因果法則。而把董氏以宗教虔誠之心來說『道之大原出于天』,要求人君當天父的孝子的願望,在實質上打了折扣。災異之說,只在極短極少的範圍內發生一點效果;此後此外,便完全變成了虛文,畢竟不能發揮宗教力量,其原因在此。可以說董氏以氣為基底的天的溝造,與他建立天的哲學的宗教情緒,是含有很大的矛盾,而他未嘗自覺。他之所以如此,乃在加強人的責任。尤其是要加強人君的責任。所以他在賢良對策第一策中強調,『故政亂廢興在于己,非天降命不可得及』;『刑罸不中,則生邪氣;邪氣積於下,怨惡畜於上。上下不和,則陰陽繆戾而妖孽生矣。此災異所緣而起也』。這樣才能把災異能緊緊地扣住在人君身上。其矛盾處,乃在由人間『邪氣』之積而成災異,則所謂『天心』云者,亦是由『邪見』所積而見,則天心是被動的氣體,沒有真正超越而純一的天心了。」,徐復觀先生亦在此點出了董仲舒這方面的矛盾。
其實這種天譴論,我覺得在現今的社會沒多大意思,如果你說你在百多年前生活,講這種天譴論還情有可原,但現今廿一世紀,還有人借這種天譴抽水,則令人啼笑皆非。
我不會否認中國一直以來有這種天譴的思想,由遠至甲骨文的「庚戌卜貞,帝其降堇」(《殷壚書契前編》),「我其己賓,乍帝降若;我勿已賓,乍帝降不若。」(《殷壚書契前編》),「貞:今三日,帝令多雨」(《殷壚書契前編》),「今二月帝不令雨。」(《鐵雲藏龜》一二三‧一),「帝其降摧。」(《甲骨文合集》14273正。 ) 「貞,帝其作我孽。」 (《甲骨文合集》14273正。 )等,就連金文如「天疾畏降喪,是德不克盡,作優于先王」(《師訇殷》),另外如《詩經》中的「上帝板板,下民卒癉,出話不然,為猶不遠。」《詩經‧大雅‧生民之什》(另亦見于《郭店楚墓緇衣‧8‧七》:《大坥(雅)》員(云):「上帝板板,下民卒埖(疸)。」),或「天降喪亂,饑饉薦臻。靡神不舉,靡愛斯牲。…… 昊天上帝,則我不遺,胡不相畏,先祖于摧。……昊天上帝,則不我虞,敬恭明神,宜無悔怒,…… 瞻仰昊天,曷惠其寧。」(《詩經‧大雅‧雲漢》),近至民國,亦都有人會用天譴論來作立論,「夫天道之徵象,視人事以為轉移。自來官廳,每當水旱之際,往往祈禱神,明禁止屠宰,天人感召,求無不應,非迷信也,為民請命也。現在旱災已成,險象橫生,人心惶惶,不可終日。…… 為此環請政府,本視民如傷之懷,體天道好生之德,舉行求雨禁屠,以為之倡。一面通令各縣所屬,虔誠奉行,精神所感,庶幾立沛甘霖,事迫眉捷,道在誠求,務請迅賜施行,福利所被,實有不思議者。」(民國二十二年七月《申報》)
然若要舉出反面例證,說自古以來都有中國人不支持甚至反對天譴說,如沈二少提過的王安石,另外如姚崇、陳舜愈、歐陽修、劉敞、鄭樵、葉適、呂大圭等都有或多或少反對天譴論的思想。然而這樣的舉證是沒有意思的。
我們首先要明白中國傳統天譴論的用途在那裏。中國歷代的天譴論,便是要求統治者要修德罪己,在表示「謝罪」後,為了能調整好政策,統治者還主動下詔求賢,公開向社會各階層尋求救濟災荒之政策方略。其方法大致有四種:一是向各級官吏徵求救災對策;二是舉賢良方正之士,向他們尋求救災、治災方略;三是由公卿百官召集通經博學之士,聽取意見;四是遣使者「巡行天下,觀察風俗,賑濟貧乏,黜陟幽明」。通過瞭解民情,關心民生疾苦,來尋找對策,還會削減費用,廢除苛政。其措施主要有削減朝廷開支,減省宮廷費用,停建一些公共工程,免除一些徵調等。其目的主要在於節省一部分開支用於救災濟民,同時也或多或少減輕災區民眾的賦役負擔。例如,晉武帝咸寧五年三月已亥,「以百姓饑饉,減禦膳之半。」,另例如《禮記》有載:「國無九年之蓄,曰不足;無六年之蓄,曰急;無三年之蓄,曰國非其國也。」,而我們以前讀中史的時候都知道隋唐乃至宋代都設有官倉和義倉用以救濟災民之用,如《隋書‧長孫平傳》載:「開皇三年……奏令民間每秋家出粟麥一石以下,貧富差等,儲之閭巷,以備凶年」,《宋史‧食貨志》有如下的詳細記述:「常平、義倉,漢、隋利民之良法,常平以平谷價,義倉以備凶災。周顯德中,又置惠民倉,以雜配錢分數折粟貯之,歲歉,減價出以惠民。宋兼存其法焉。」等都可以證明。所以林君《假如國有天譴》中提到「所以請回應一下,這種『災民第一』的思想,出自何家何派何典?」,是因為不黯歷史所致,不知道原來中國的災民第一是正正由于這種天譴的思想。
另外,要知道中國的天或帝並非西方那位向埃及降十災的上帝,而且中國遠古的人格天要譴責失德的帝王,本身亦受這個德的制約,即受一理序之制約,到了孔子的時候,人格天的地位亦逐步降低,甚至有學者如李零甚至不承認中國有天人合一,皆因絕地天通也,如「少皞氏之衰,九黎亂德,民神雜糅,不可方物,夫人作享,家為巫史,無有要質,民匱于於祀,而不知其福,烝享無度,民神同位。……顓頊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屬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屬民,使復舊常,無相侵瀆,是謂絕地天通。」(《國語‧楚語》)及「乃命重黎,絶地天通,罔有降格。群后之逮在下,明明棐常,鰥寡無蓋。皇帝清問下民,鰥寡有辭于苗。德威惟畏,德明惟明。」(《尚書‧呂刑》),可見天的影響在春秋戰國逐漸退隱,反而到董仲舒時因為君主的地位急速提升,才不得已要利用天去制衡君主,連徐復觀先生都承認,漢代有不少緯書是受董仲舒的五行陰陽觀念所影響而有所發揮。因此把中國的天貿貿然類比作西方的上帝,是極其謬誤的。林君另一個謬誤是引了朱子的語句,朱子是有天譴的思想,這點沒錯,橫渠說鬼神為二氣之良能,朱子是承橫渠之說,然林君或許不知道朱子語句中的天,鬼等字眼是代表什麼,朱子的天只是個理,是形上的天而非人格天,另外伴隨著朱子的天譴論,就是其救災的思想,還有是其未雨綢繆的防災思想,如「嘗謂為政者當順五行,修五事,以安百姓。若曰賑濟於凶荒之余,縱饒措置得善,所惠者淺,終不濟事」;「若待他饑時理會,更有何策?東邊遣使去賑濟,西邊遣吏去賑濟,只討得逐州幾個紫綾冊子來,某處已如何描置,某處已如何經畫,元無實惠及民」;「到賑濟時成甚事!」;「賑濟無奇策,不如講水利。」;「因說賑濟,曰:『平居須是修陂塘始得。到得旱了賑濟,委無良策。』」;「然下手得早,亦得便宜。在南康時,才見旱,便剗錢物,庫中得三萬來貫,准擬糴米, 添支官兵,卻去上供錢內借三萬貫糴米賑糶。早時糴得,卻糶錢還官中解發,是以不闕事。舊來截住客舡,糴三分米,至於客舡不來,某見官中及上戶自有米,遂出榜放客船米自便,不糴客舡米,又且米價不甚貴。」等都可見朱子有其救災救民的儒家情操,而非一味強調天譴,而在旁說些什麼共犯之類的鬼話。
當然要舉反證說有宋儒不一定認同天譴或對事應說的批判都可以,例如有弟子問程頤對漢儒災異的看法,程頤批評說他們對「有某事必有某應」的觀點宣揚過度(參《河南程子遺書》卷二二,第四三條),甚至程頤說漢儒的學問全部是牽強傅會,不足為信(參《河南程子遺書》卷五,第一條),程頤對《春秋》經文「日有食之」的記述說明:「有食之者也,更不推求者,何也?太陽,君也,而被侵食,君道所忌,然有常道,災非異也。星辰陵歷亦然。」(參《經說》卷四《春秋傳》)等都可以用來作出反證。
所以要先批判某一種學說或意見,請不要用那些三腳貓的文史功夫胡亂給下結論,應該認真的通讀。常借胡適名篇罵中國人差不多先生的朋友,反而自己卻的考證及理解都是差不多先生,難道真如陶傑所講的民族DNA作祟?這可真是一個值得研究的問題。
另,原本應寫作今日,但應是昨日了,正所謂棄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昨日又是一年一度的六四,我想在我們為四川的同胞感到傷心的同時,也是時候反省中國那些人禍。(如張文光所言)今次的地震,那些豆腐渣的學校建築等,導致這麼多無辜的人死亡,也要值得反省。
Saturday, May 10,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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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雜談
這幾天發生事真多,想不到一個風災緬甸便死了幾萬人,平時那只懂槍殺民眾,裝模作樣的軍政府,一有事便不知躲到那裏去。我們只能在此為緬甸人獻上那微弱的祝福。
這幾天網上談論著那被人剮成肉碎的女孩是做援助交際的。硔巧上個禮拜日是在下在敝書店講援助交際,其實我跟何春蕤一樣,如果把援交放回社會本身的脈絡來看,其實本就沒什麼問題,但我提出了一點憂慮是,雖然援交比一樓一來講多了一層主動性,可以先了觧了才作交易,但日本早幾年便有單宗例是有援交女孩被援交客殺死。而台灣亦有不少案例是援交女孩最後得不到錢反被客人食霸王鷄。
但似乎網上有不少衛道之士把援交便等于貪慕虛榮,這個理解或許有問題。當然我不會用近來文化界常用的潮語「道德高地」去指涉這班人的立場或位置。因為我其實不明白如果指對方是站在道德高地的話,那末,自己站的是道德窪(低)地,不道德高地,還是不道德窪(低)地?又或者道德高地本身有地學上或地理學上的根據?
不過我也慨嘆,何以現今有如此冷血之人?殺人還不夠,中國古代死刑,凌遲可算恐怖了,但現在竟有人會把人殺後還分屍,還削成肉碎?簡直令人不可思議。
這些令人無奈的事,或不好多提了,剛剛講起潮語,就想起近來考評局那令人O咀的會考。考評局這班HIHI,真絕妙地示範了做人不能太HKEAA。
其實以這些潮語用來考試,香港已非首創,早一兩年便有台大用火星文來考考生,也聽說內地的教科書,也有些範文是用網路術語來寫的。
其實這些爭基本上就是究竟這些網絡文字能否納入作規範文字。這些網絡文字正如PROJECT RUNWAY裏面HEIDI的口頭禪一樣:「ONE DAY YOU ARE IN, AND NEXT DAY YOU ARE OUT」,永遠這些潮語的能指都追不上所指。
所以考評局今次真是舢舨充炮艇,扮潮,但那老骨董的本質卻給人輕輕便戳穿了。潛水怕屈機,老實講,怎樣解釋都很勉強。
因此我覺得用考評局那幾句用來玩接龍的確不錯,大家有興趣者可接下去:
潛水勿O咀,O咀會入水
見鬼勿O咀,O咀被鬼隊
見鬼勿屈機,D鬼唔會死
見鬼勿屈機,豪鬼屈返你
潛水怕屈機,屈機勿逃避
潛水怕屈機,O咀含JJ
不過我因為潮語這件事,在香港網絡大典上連結上林忌之大文:潛水怕屈機 所有「潮」詞之古藉正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