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藝人淫穢照案再拘4人 (08:23) 2008年2月2日 明報即時新聞 警務處長鄧竟成說,警方凌晨再拘捕多3男1女,他們涉嫌與藝人網上淫穢照流傳的案件有關。 鄧竟成今早出席一個電台節目時表示,警方是透過市民舉報拘捕該3男1女,他又說,這4人是朋友,但相信與昨日在法庭提堂的一名男子並不相識。他們涉嫌藏有與案件有關的不雅照片,但並非將相片上載的源頭。 鄧竟成呼籲市民,不要接觸這些照片,以免觸犯法例。
警方今日凌晨拘捕三男一女,涉嫌與疑似藝人裸照事件有關。警務處長鄧竟成表示,被捕人士藏有疑似藝人裸照,雖然無將照片上載互聯網,仍可能干犯藏有不雅淫褻照片可供發布用途,而被捕人士互相認識,但相信與昨日提堂涉嫌上載照片的男子並不相識。鄧竟成在本台節目上表示,警方已就今次案件聯絡內地公安部及國際刑警提供協助,網絡供應商亦積極配合調查。
除了「白色恐怖」,想不到第二個形容詞。
請告訴我 現時全港極其興旺的各個成人貼圖區每天也在貼不同的成人照片,是如何令社會「震驚」、「動盪」、「不安」,以致相形見絀地只貼了十二幅未知屬不雅還是淫褻照片的失業漢得未審先判地坐兩個月牢? 請告訴我 為甚麼還未有證據顯示被告是始作俑者便給人當作是發佈不雅圖片的主犯? 請告訴我 「商人涉與女童性交拍影帶 【本報訊】中年汽車商人去年透過友人認識一名未成年女童,其後經她介紹結識另兩名女童,商人疑先後與三名女童在土瓜灣一單位內多次性交,並拍下錄影帶,事後給予千元報酬。他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控與16 歲以下兒童非法性交,及作出嚴重猥褻行為等 16 項罪名,案件押後至 2 月 12 日轉解區域法院審理 。 控方續指,由於案情十分嚴重,涉及三名未成年女童,故要求加重被告的保釋條件,阻止他干擾本案證人,辯方亦願意將保釋金由1萬元增至4萬元,主任裁判官練錦鴻最後准許被告以現金及人事合共 10萬元保釋外出,但不可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 案件編號:KCCC765/08」 誘姦,拍片,令人身心備受永久重創的強姦疑犯,為甚麼竟比只發開了十二張並非自創,而且亦未定不雅/ 淫褻的照片更有資格保釋? 請告訴我 為甚麼寶時捷撞死人,司機只被罰二千元及停牌,而與人命無涉,不雅/ 淫褻未定的照片發佈者就要先坐兩個月牢「打底」? 請告訴我 為甚麼單憑數張白金信用卡,數十萬元卡數欠款,便無視被告有工作在身,有能力還款的事實,而一口咬定他別有用心?即使這種「用心」,現時任何人也沒有證據指出有實際行動的跡象。 請告訴我,請告訴我! 歡迎轉載或投往各大傳媒/ 警察投訴科/ 申訴專員公署。 |
| | Posted 2/2/2008 1:39 AM - 4205 views - 15 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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