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不想死?
因為活著有太多值得眷戀的事情。
親情、愛情、友情、性、名、利、知識、逸樂…
但當問到人生的意義時,我們又未必會提到以上的東西,寧願說不知道。
原因至少有兩個。
一是問題本身容易驅使大家去想單一的事情,而以上的答案似乎有點瑣碎。
二,也是更重要的,是這些事情太普通,普通得近乎膚淺。
我們總渴望存在有更深層的意義。
「人生該有更大的價值吧。」
由你用「價值」二字開始,「人生」變成一種工具,通過這工具來實現某個目的。
但究竟是什麼目的?
想及此,很難不迷惑。
把目的定得低,又覺得沒「意義」(假設你有權去定這個目的)。
把目的定得高,又覺得輪不到你。
比如你人生的目的是推動環保,延長地球的壽命。
夠偉大了吧?
但可以肯定的說,你永遠也成不了第二個Al Gore。
你一生人能夠做到最大的環保事業,很可能只是將家裡的垃圾分類。
難道你人生的意義就是家居垃圾分類?
即使你不怕人生的意義最終可能淪為家居垃圾分類,依然要把「推動環保」奉為人生目的,你還是會問:
為什麼是環保?
畢竟世上崇高的事情有太多太多。
比環保更迫切的也不少。
為什麼不是拯救瀕危動物?
為什麼不是推動中東和平?
為什麼不是釋放昂山素姬?
為什麼不是暗殺拉登?
為什麼不是消滅愛滋?
為什麼不是推動中國民主?
為什麼不是拯救非洲?
為什麼偏要是推動環保?
「人生短暫,總不能把所有的事情都做完吧?」
最後你只能選一個比較現實的、能力範圍內比較可行的目的。
但這裡又衍生另一問題。
人生的意義不是很大的一件事嗎?
內裡應該包含終極的意味。
可是,以上的選擇方法折衷得有點兒戲,似乎與存在意義的終極性背道而馳。
再說,其實什麼叫「偉大」?
最近四川地震中,報導了許多偉大的故事,反映出「人性的光輝」。
有媽媽為保子女隻身頂著塌下的橫樑而死。
有媽媽至死也要為嬰兒哺乳以確保他有機會活命。
有教師為先讓學生逃離災場而慘遭壓死。
這些人是偉大的,因為他們犧牲人生最寶貴的東西 - 自己的生命 - 來成全別人。
但偉大的事跡背後,其實反映很簡單的動機:
不是要拯救人類。
不是要延長地球壽命。
不是要愛國愛黨。
他們只想對身邊的人好一點而已。
其動機和你週末陪父母飲茶沒兩樣。
但相信你永遠不會覺得,陪父母飲茶是很偉大的事情。
畢竟當中你所犧牲的實在微不足道。
其實,人性的光輝像一根火柴上的火焰,白天時你不會覺得它光亮,只有在黑夜你才感受到它的光茫。
一件事情是否偉大,很多時不是取決其動機,而是由其結果來決定。
換著是你,其實你也會撲去頂住那條橫樑。
可是,幸運的你一生沒經歷過地震,所以從無捨命擋樑的機會,無論你平時多麼關心身邊的人。
想及此,會否覺得用事情的偉大度來衡量人生的意義是徒然的?
因為你永遠無法知道事情往後的發展。
不是想推論「人生並沒意義」。
只是想指出,當回答「人生有何意義」這問題之前,應該問自己是如何理解問題,背後又是否加了許多(無謂的)假設。
意義是否一定是單一的?
人生是否工具,為了達到某種目的?
目的是否一定要「偉大」、「終極」?
「偉大」的程度又是憑什麼來決定?
了解這些假設不一定可令你尋找到答案 (假設你認為有必要尋找答案),但至少可助你勾出一個思考的範圍。